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在公司五楼会
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15年度修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正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决
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 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修正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修正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 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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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2015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及询问公司相关业
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我们认为公司编
制的《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
我们认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公司201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
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 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目前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
求。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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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做好内部控制效果的
监督和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并改进内部控制中的缺陷。
四、 关于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
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
外担保风险。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
金占用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
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
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零。
五、 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542.18万元,年末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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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123,566.60万元。因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为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进行
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
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将该预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预计2016年的关联交易情况向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提交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会前对公司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核实,我们认为公司发
生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该等关
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
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回
避,董事会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有
违规情形、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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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于公司201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指标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5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指标是依
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
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八、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
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准则》,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
定的责任与义务。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
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
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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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国常
朱征夫 陈珠明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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