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聘请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监事会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所做出的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建议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内
控及资产管理水平,化解强调事项段提及的不利因素,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
(此页为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
司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监事签字页)
出席会议监事签名:
刘 芳
屈宛君 温伟辉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