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 强调事项段原文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所述,子公司上海
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榭丽公司”)总经理叶玫因涉嫌合同诈
骗已被广州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案件尚在调查过程中。
该事件导致香榭丽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进而对相关资产的
可收回性产生影响。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
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说明
上述强调事项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
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在审计报告中特别说明旨在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不
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三、 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收到广州市公安机关的《立案告知书》,被告知叶玫
等人涉嫌合同诈骗,已被立案。详情请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相关
人员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告》(2016-013)。截至本说明披露日,该案件仍在调
查阶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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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
部分资产存在减值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详情请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16-02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5年度修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进一步地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
结果,公司需要对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进行修正。为真实反映公司截
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
定修正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情请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5年度修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16-033)。
四、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 公司董事会已知悉该强调事项段。
子公司香榭丽公司总经理叶玫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广州市公安机关立案调
查,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案件尚在调查过程中。
(二)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三) 该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
数据造成影响:粤传媒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5,421,798.66 元
较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9,642,446.44元下降293.96%,由盈利
转为亏损。
(四)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香榭丽公司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的
现状,拟采取如下措施:
1. 加强香榭丽回款工作,合理控制费用支出。
针对现金流紧张的局面,香榭丽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建立销售人员回款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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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机制,努力促进回款;通过降低租金、资产盘点和处置,降低不必要的费用支
出。
2. 业绩承诺追偿
公司将根据2015年度盈利专项审核报告结果,按照资产收购时与香榭丽原股
东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关于承诺业绩补偿事项的要求,运用法律手段
维护投资者利益及公司合法权益。
3.加强内控
公司基于目前所掌握的资料对香榭丽公司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做出估计,随着
案件进展,公司可能将对坏账准备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将就本次计提进行认真总
结和剖析,采取切实措施提升内控水平和盈利能力,以有效防范公司资产风险,
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4. 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在香榭丽及叶玫等人相关事项进展及调查结果确定后,公平、公开、公正、及时、
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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