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2: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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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5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临时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向全

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0 时至 11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与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 9 人(其中受托

董事 0 人,通讯表决的董事 5 人,为陈治民、张学斌、彭和平、魏锋、赵伟宏),

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

董事会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长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经投

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 100%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 100%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改善全资子公司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状况,以自有资金人

民币18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便于其对外开展业务,整体提高其盈利能力和核心

竞争力。

本次增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对杭州长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三、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 100%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以现金购买深圳市国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74%股权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以现金购买深圳市国融信科技有限公司74%股

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发展战略和拓展非银行金融信息化领域的业务需要,

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700万元收购深圳市国融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74%的

股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王长春先生签署于本次交易相关的股权收购协议等文

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现金购买深圳市国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74%股权的公告》。

四、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 100%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注销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的议案》,认为北京分公司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已无存在必要性,同意公司注

销北京分公司,并做好相关资产、负债、人员的整合工作。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深圳市长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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