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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方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式
1、审议《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3 3、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现场
第十次会议 月 18 日 4、审议《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4
现场 1、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一次会议 月 24 日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5
现场 1、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月 25 日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6 1、审议《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
现场
第十三次会议 月 26 日 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8
现场 1、审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十四次会议 月 25 日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10
现场 1、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 月 27 日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10
现场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月 30 日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11 4、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现场
第十七次会议 月 20 日 5、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2015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列席了
全部董事会会议,参加了所有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情况等各方面
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经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依法管理,依法经营,
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并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15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完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鉴证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规范、严格,未有发生募集资金项目调
整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
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
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出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2014年两年连续担任公司
的审计机构,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已经履行完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
承担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
所执业团队原拟整体并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双方已决定终
止上述合并事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
表的审计质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详细情况参见巨潮资讯网2015年10月31日披露的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关于前述事项,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
本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以来,工作勤勉尽责,执业质量高,信誉好,专业水
平高、服务态度好,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更好地为公司长远发展服务,可
以续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7、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认为: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和发展情况,2014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1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关于调整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相关文件,认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名单相符、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合法合规。
9、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查、逐项论证了相关文件,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
况合法、合规,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监事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各位监事列席了 2015 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
大会召开程序合法,各项议案的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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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