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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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方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1、审议《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3 3、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现场

第十次会议 月 18 日 4、审议《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4

现场 1、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一次会议 月 24 日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5

现场 1、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月 25 日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6 1、审议《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

现场

第十三次会议 月 26 日 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8

现场 1、审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十四次会议 月 25 日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10

现场 1、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 月 27 日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10

现场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月 30 日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 11 4、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现场

第十七次会议 月 20 日 5、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2015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列席了

全部董事会会议,参加了所有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情况等各方面

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经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依法管理,依法经营,

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并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15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完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鉴证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规范、严格,未有发生募集资金项目调

整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

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

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出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2014年两年连续担任公司

的审计机构,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已经履行完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

承担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

所执业团队原拟整体并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双方已决定终

止上述合并事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

表的审计质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详细情况参见巨潮资讯网2015年10月31日披露的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关于前述事项,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

本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以来,工作勤勉尽责,执业质量高,信誉好,专业水

平高、服务态度好,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更好地为公司长远发展服务,可

以续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7、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认为: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和发展情况,2014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1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关于调整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相关文件,认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名单相符、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合法合规。

9、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查、逐项论证了相关文件,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

况合法、合规,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监事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各位监事列席了 2015 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

大会召开程序合法,各项议案的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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