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6-54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 88 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 39 层 3913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公司已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根据 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提交到本公司的《关
于新增股东大会议案的提议》,公司将在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新增 4 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的 2016-53 号《关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
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
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 2016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4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中洲控股中心 39 层 391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否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否
3 《关于 201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否
4 《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的议案》 否
5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的议案》 否
6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否
7 《关于核定公司 2016 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 是
《关于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及为控
8 是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
9 是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5.2 亿元贷
10 是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
11 否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12 否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6 年
13 否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
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及公司董
14 否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
关承诺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
2
网上刊登的公司 2015-117 号公告及 2016-27 号、2016-29 号、2016-37 号、2016-38 号、2016-47
号、2016-49 号、2016-52 号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27 日上午 8:30-12:00 和下午 2:00-5:3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中洲控股中心 39 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2。
2.投票简称:中洲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洲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
议案 2,以此类推,100 元代表总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
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下表所示:
委托 委托数量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元 1股 2股 3股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元 1股 2股 3股
3
3 《关于 201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元 1股 2股 3股
《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的议
4 4元 1股 2股 3股
案》
5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的议案》 5元 1股 2股 3股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6 6元 1股 2股 3股
案》
《关于核定公司 2016 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
7 7元 1股 2股 3股
议案》
《关于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战略
8 8元 1股 2股 3股
合作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
9 9元 1股 2股 3股
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10 10 元 1股 2股 3股
5.2 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11 元 1股 2股 3股
议案》
《关于制定<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
12 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12 元 1股 2股 3股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13 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13 元 1股 2股 3股
案》
《关于<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
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
14 项自查报告>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14 元 1股 2股 3股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的议
案》
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 100 元 1股 2股 3股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7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4
年 4 月 28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
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8393605
传 真:0755-88393600
邮政编码:518028
联 系 人:陈颖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中洲置地《关于新增股东大会议案的提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5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关于 201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4 《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的议案》
5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的议案》
6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核定公司 2016 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
《关于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及为控
8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
9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5.2 亿元贷
10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员
11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1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6 年
13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
《关于<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
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及公司董事、
14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的议案》
注 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
三项委托意见栏中均无 “√”或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注 2:委托人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及公章):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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