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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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就本次公司与辽宁集佳节能墙体装备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做出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管理层已向我们提交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通过审阅相关文件并

和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沟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关联

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马国强、王振山、刘晓晶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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