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闲置超募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使用超募资金实施设备投资与技
术改造项目的实施计划,也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定。
我们同时将积极关注后续公司在实际操作时的财务和现金流状况,保证该行
为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的进行,并及时与公司审计部、财务部沟通,加强
对拟投资产品的风险研究,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健性。
独立董事:
蔡桂如 周旭东 干为民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