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轴承”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使
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7 号文核准,南方轴承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7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7,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826.9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573.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11 年 2 月 21 日,业经江苏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1]008 号《验资报告》。
其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总额为 18,065.00 万元,超募资金为 15,508.07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11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 5,300 万元用于
归还银行贷款。2011 年 3 月 26 日,公司使用上述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13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该 10,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内有效。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运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
行超募资金专户上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分行购买了“物华添宝”人民币理财产品 10,000 万元,2014 年 3 月 24 日到
期收回本金和收益。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
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5000 万元,2014 年 3 月 31 日购买南京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5000 万元,2015 年 3 月 24 日到期收回本金和收益。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购
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理财产品 5000 万元,
2015 年 4 月 15 日购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支
行“悦富”保本型理财产品 5000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 1,962.76 万元(包含期
间利息)。
二、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实施设备投资与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8 月实施设备投资与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所需
资金使用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计需要资金 12,1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
超募资金实施设备投资与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提下,同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超募资金适
时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
将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该 10,000 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不影响使用超募资金实施设备投资与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计划,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保障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购买
短期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超募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
临时会议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
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贾红刚 刘惠萍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