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
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洲股份”
或“公司”)2014 年度配股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出具的《2015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东北证券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结合 2015 年持续督导情况等方式对龙洲股份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制度,现
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情
况的评价真实、客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静波 尹清余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