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防
务”、“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3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8
月开始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4.05 元,
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150.41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64,294.5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9 月到位。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验字[2014]2-1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
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
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4 年 9 月 29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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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 年 8 月 28 日,子公司西安天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伟)
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天伟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各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类型
(元)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
691185545 活期 138,468,710.03
支行
中信银行西安科技路支行 7252410182600178131 活期 817,468.23
中信银行西安科技路支行 7252410182600178131 理财存款 29,000,000.00
中信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7251310182600183611 活期 703,236.23
中信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7251310182600183611 理财存款 251,000,000.00
中信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7251410182600094312 活期 53,467.81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695151789 活期 8.14
合计 420,042,890.44
其中,理财产品结余如下:
委托理财金 预计年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理财产品名称 购买日期
额(万元) 收益率
中信银行高
7251310182600183611 步步高升 4 号 25,100.00 2015.8.4 3%
新支行
中信银行科
7252410182600178131 天天快车 2 号 2,900.00 2015.9.29 2.6%
技路支行
合计 28,000.00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77,160,174.00 元,以前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80,868.29 元;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1,000,719.69 元,2015 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677,415.84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38,160,893.69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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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258,284.13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20,042,890.44 元(包括累
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2015 年 8 月 28 日之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通过子公司实施募集资
金项目时与其他自有资金使用同一账户的情况;2015 年 8 月 28 日,子公司天伟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完成了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除此以外,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2-237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认为:天和防务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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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和防务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天和防务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文件等资料,在公司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5 年 8 月 28 日之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通
过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时与其他自有资金使用同一账户的情况,子公司天伟
公司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完成了整改工作;天和防务已严格执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天和防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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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16 年 4 月 20 日
刘志海
2016 年 4 月 20 日
徐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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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294.5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100.0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816.09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 是否达 性是否发
目和超募资 项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资总额 本年度投 累计投入 资进度(%) 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生重大变
金投向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1) 入金额 金额(2) (3)=(2)/(1) 期 效益 效益 化
连续波雷达
系统产品建 2016 年 12
设项目 否 36,797.00 36,797.00 5,237.09 12,325.08 33.49%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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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两用防
务技术研发
中心建设项 2016 年 12
目 否 16,586.00 16,586.00 3,294.27 3,294.27 19.86%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补充主营业
务相关日常
营运资金 否 11,000.00 10,911.55 7,568.71 8,196.74 不适用 否
合 计 64,383.00 64,294.55 16,100.07 23,816.09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及原因(分具体
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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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9 月 29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第二次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 6,595.6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
金。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天健审【2014】2-281 号专项鉴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与中信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
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西安科技路支行、中信银行西安南二环
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枫林绿洲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管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招股说明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管和使用,并做好相应的信息披
露工作。公司根据 2015 年 4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5 年 5
月 19 日“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内容:“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报告期末,除活期存款余额外,理财存款余额 28,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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