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16年4月)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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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人员

(一)本公司董事、监事

(二)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三)体现本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三、定义

1、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担任的董事;

2、外部董事:是指未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3、外部监事:是指未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且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

职务的监事。

4、职工监事:是指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的监事。

四、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每年度每位独立董事发放津贴7万元。独立董事出席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2、外部董事津贴:

外部董事不发放津贴。其出席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3、外部监事津贴:

外部监事不发放津贴。其出席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4、职工监事津贴

职工监事每年度发放津贴2万元。

五、董事长、监事长、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一)董事长、监事长、内部董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董事长、监事长、内部董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薪酬实行年薪制,其年薪

构成为:基薪+年度利润考核提成。

2、基薪标准

人员 基薪标准/年

董事长 80万元

总裁 52万元

内部董事 40万元/人

监事长 40万元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40万元/人

3、年度利润考核提成

(1)按照年度净利润的4%提取年度利润考核提成。

(2)年度利润考核提成分配原则:

人 员 分配原则

董事长 提取总数的45%

总裁 提取总数的15%

监事长、内部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提取总数的40%

(二)财务负责人薪酬标准

财务负责人年薪标准73万元,公司按月发放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有多种职务的或内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一种职务

领取薪酬,薪酬不累计计算。

六、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年度薪酬或津贴:

1、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2、严重失职或滥用职权的;

3、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

4、发生渎职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发生重大违规违纪的;

6、违反《公司章程》,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

七、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考

核管理。

八、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九、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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