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6年4月)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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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16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善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相关利益者价值最大化的一项战略性管理

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向

投资者及时披露信息;

(二) 公开、公平、公正,平等对待和尊重全体投资者,充分保障

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充分披露;

(四) 持续改进,提高效率,并充分披露。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

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

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 建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树立良好的市

场形象,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获得长期的

市场支持;

(三)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的透明度,改善公

司治理结构;

(四) 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和公司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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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 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

(二) 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

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及其变化、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

究开发、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置换、重大关联交易、对外

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

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大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

息;

(三) 企业文化,包括公司核心价值观、公司使命、经营理念;

(四) 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其他信息。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

(一) 分析研究:对监管部门的政策、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学习、

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密切跟踪行业最新发展情况、股价行情

和资本市场动态,搜索与本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金融政策、

税收政策及财务政策的信息,为公司高层的决策提供参考;

(二) 信息沟通: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信息沟通制度,汇集整合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回答投资者、

分析师和媒体的咨询;广泛收集公司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

投资界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递到公司决策层;

(三) 危机处理:在公司面临重大诉讼、发生大额的经营亏损、盈

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给

公司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

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四) 公共关系:建立和维护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

(五) 来访接待:与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新闻

媒体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并作好接

待登记工作。根据公司情况举行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分析师说

明会、网络会议及网上路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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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定期报告:主持包括公司年报、中报、季报的编制、设计、

印刷、寄送工作,其中定期报告中必须按照规定披露公司开

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 信息披露程序:

1. 法定的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定期报告由各部门配合提供

基本素材及数据,董事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整

理,经中介机构提出建议后,报公司高层领导审阅批准。

2. 非法定的信息披露程序: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在日常接

待证券分析师、基金经理、财经媒体及个人投资者时,

信息披露的尺度遵循公司的统一口径,面对新的问题应

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经内部会议统一对外口径后

再进行披露。

3. 临时性危机问题的披露程序:涉及临时性高度敏感问题

时需经公司领导小组审议,形成意见后由董事会秘书统

一对外答复。

(八) 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

备会议材料;

(九) 媒体合作:维护和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做好媒体采

访及报道工作;

(十) 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或依托巨潮网和全景网的后

台技术支持服务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投资者关系管理

互动平台,在网上及时披露与更新公司的相关信息,以方便

投资者查询,解答投资者咨询;

(十一) 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交流、合作关

系;

(十二) 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 股东大会;

(三) 公司网站;

(四) 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

(五) 一对一沟通;

(六) 邮寄资料;

(七) 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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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广告、宣传单和其他宣传资料;

(九) 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 现场参观;

(十一) 路演及其他。

第九条 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

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布。

第十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主动、深入和广泛地沟

通,并应使用互联网络提高互动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十一条 公司应积极创造条件,培养或引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通过培训等方式,加深相关人员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部门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了解

和重视程度,熟悉证券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

运作水平。

第十二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工作,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置

第十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负责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具体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公司目前的

机构设置状况,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窗口,从事投资者关系管

理的员工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 具有良好的品行,诚信自律;

(二) 熟悉公司运营、财务、产品等状况,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

(三) 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证券、法律、财务等相关法律法

规;

(四) 熟悉证券市场,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五) 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六) 有较为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高的文字修养,能够比较规

范地撰写年报、半年报、季报、行业分析报告以及各种信息

披露稿件。

第十五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漏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其他职能部门、

公司控股(包括实质性控股)的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应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

训,以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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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内部信息反馈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规定披露

事项,以便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时全面掌握公司动态。

第十八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表任何言

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

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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