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6-032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年期综合授信及对外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基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境
外全资子公司收购海外相关业务或者对具有海外架构的投资对象投资的战略需
要,本公司境内外子公司不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未
来三年内向境内外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以下三项融资:
1、等值于 200 亿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和境外投资的融资性保函,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同期央行公布的人民币
贷款基准利率。其中流动资金贷款单笔提款的期限不超过 2 年,境外投资融资性
保函期限不超过三年。
2、内存外贷,以下 a)和 b)合计授信额度不超过 50 亿人民币,或 50 亿人
民币等值的美元。
在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现持有的分别将在 2018 年 10
月 21 日到期的 1,537,500,000 元人民币定期存款,和 2019 年 2 月 25 日到期的
307,500,000 元人民币定期存款(共计 18.45 亿人民币定期存款,年利率为 5.02%)
作为境内人民币存款质押,在民生银行上海自贸区支行办理本公司境外子公司的
离岸人民币贷款或美元贷款,贷款期限与存款期限基本同步,用于境外投资需求。
与 2.a)类似的安排,以境内日常经营性人民币现金流,与其他商业银行申
请类似的内存外贷授信安排,用于境外投资需求。
3、在不超过 100 亿人民币的总额度内,逐步发行低于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
利率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用于补充境内流
动资金需求及对外投资的需求。
以上第 1 项中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第 3 项的发行企业债,其本
息的还款资金来源是日常经营性现金流。
以上第 1 项中的境外投资的融资性保函,和第 2 项的内存外贷,其利息还款
资金来源是被投资公司的股息分红;其本金还款来源包括并不限于:1)持股标
的分红款;2)通过对外投资或其他出境方式将上市公司境内经营现金汇出境外
用于还款;3) 境外标的股权转让款等。
具体借款时间、金额、融资成本和用途将按照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需
要进行确定并按当时市场情况与境内外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讨,并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本公司总裁及非独立董事签署授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涉及以上第 3 项内容,在具体项目实施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实际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独立意见
基于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收购海外相关业务或者对具有海外架构的投资对
象投资的战略需要,公司境内外子公司不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取得一定的综
合授信及对外融资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
速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稳健发展。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
影响,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