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6-028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
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368,416,750 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分众传媒 股票代码 00202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杰 林南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69 号兆丰大厦 28 层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69 号兆丰大厦 28 层
传真 021-22165288 021-22165288
电话 021-22165288 021-22165288
电子信箱 FM002027@focusmedia.cn ln002027@focusmedi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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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构建了国内最大的城市生活圈媒体网络,正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LBS
和O2O媒体集团。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为生活圈媒体的开发和运营,主要产品为
楼宇媒体(包含楼宇视频媒体和框架媒体)、影院银幕广告媒体、卖场终端视频
媒体等,覆盖城市主流消费人群的工作场景、生活场景、娱乐场景、消费场景,
并相互整合成为生活圈媒体网络。
分众传媒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方式,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数
字化生活圈媒体集团,覆盖了中国超过2亿的都市主流消费人群。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分众传媒已形成了覆盖全国约250多个城市的生活圈
媒体网络,其中自营楼宇视频媒体约18.9万台,覆盖全国约90多个城市和地区;
框架媒体超过111万个,覆盖全国46个城市;影院媒体的签约影院超过1000家、
银幕超过6500块,覆盖全国约250多个城市的观影人群;卖场终端视频媒体约5.9
万台,主要分布于沃尔玛、家乐福等大型卖场及超市超过2,000家。
公司的媒体资源点位拥有天然的地理位置特征。公司通过对物业信息(楼龄、
楼价、地理位置、住户类型等)的分析以及与百度等搜索引擎的合作,得出不同
楼宇、社区消费者的不同品类消费需求和品牌偏好,从而帮助广告主精准投放;
同时,公司通过在其设备中置入Wi-Fi、iBeacon、NFC接入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
实现云到屏、屏到端的精准互动,成为O2O互动的线下流量入口,并可以此为平
台嫁接促销活动、营销活动、支付手段、社交娱乐、金融服务等。
根据益普索咨询《2015楼宇液晶电视市场份额报告》,公司在全国楼宇视频
媒体领域市场占有率约为95%;根据益普索咨询《2015电梯海报媒体市场份额报
告》,在全国电梯框架媒体领域市场占有率约为70%;根据艺恩咨询2015年1月出
具的《映前广告资源研究报告》,在全国影院映前广告领域市场占有率约为55%。
作为行业的领导者,公司拥有超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强大的市场定价和议价能力,
充分地把握着行业市场的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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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 8,627,411,561.61 7,497,256,418.79 15.07% 6,674,514,15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89,142,023.94 2,414,829,929.04 40.35% 2,076,938,61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069,331,836.65 2,124,651,698.20 44.46% 1,884,818,669.5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0,453,814.88 2,517,164,690.05 4.50% 2,968,996,072.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7.55 7.99 -5.51% 6.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7.55 7.99 -5.51% 6.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20% 42.13% 31.07% 37.83%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 12,501,668,046.03 8,849,275,960.86 41.27% 7,747,839,08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598,731,084.44 5,559,724,449.73 -17.28% 5,048,990,591.87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629,606,031.44 2,395,534,147.31 2,323,545,596.76 2,278,725,78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6,031,031.19 1,072,443,334.38 949,561,377.74 901,106,280.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08,846,518.88 960,160,967.59 851,615,229.64 848,709,120.5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183,762.98 718,130,573.74 993,617,706.17 689,521,771.9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
差异 √ 是 □ 否
公司2015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收购,法律上的母公司七喜控股成
为壳公司,而法律上的子公司分众多媒体成为会计上的购买方。基于这个原因,七喜控股的合并财务报表
参照反向收购原则编制, 上述所有财务数据采用会计上的购买方分众多媒体的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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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1,04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0,842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持 报告期内增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条件的股份 售条件的
股数量 减变动情况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Media Management
境外法人 24.77% 1,019,588,922 1,019,588,922 1,019,588,922 0
Hong Kong Limited
Power Star Holdings
(Hong Kong) 境外法人 9.13% 375,844,025 375,844,025 375,844,025 0
Limited
Glossy City(HK)
境外法人 8.09% 333,020,786 333,020,786 333,020,786 0
Limited
Giovanna Investment
境外法人 7.85% 323,199,356 323,199,356 323,199,356 0
Hong Kong Limited
Gio2 Hong Kong
境外法人 7.85% 323,199,356 323,199,356 323,199,356 0
Holdings Limited
珠海融悟股权投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7% 142,829,752 142,829,752 142,829,752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易贤忠 境内自然人 2.36% 97,258,192 0 97,258,192 0 冻结 29,800,000
上海筝菁投资管理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1% 95,219,835 95,219,835 95,219,835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晋汇创富叁号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8% 85,623,587 85,623,587 85,623,587 0
资企业(有限合伙)
HGPLT1 Holding
境外法人 1.93% 79,610,752 79,610,752 79,610,752 0
Limited
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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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截至披露日,公司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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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成功登陆国内资本市场
2015年,公司成功登陆了国内资本市场,对公司的发展来说具有里程碑式的
意义。2015年11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召开的2015年第98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
通过。2015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七喜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37号)。2015年12月28
日,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产认购部分的新股发行手续,发布《重大资
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及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
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公告;2015年12月29日,以上新股上市。
2016年3月,公司启动了分众传媒之配套融资的非公开发行,2016年3月25
日,公司收到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4,860,797,464.35元(已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139,202,525.25元),2016年4月7日公司办理完毕配套融资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
2016年4月15日,公司配套融资的新股上市。
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6年4月18日起进行变更,公
司证券简称由“七喜控股”变更为“分众传媒”。
至此,公司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2)收入和利润继续保持强劲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2,74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07%。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91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35%。
分众之所以能在传统媒体行业全线下滑7.2%的2015年逆势取得收入的两位
数增长,原因主要有三:
①分众的“被动型”媒体受到了更多广告主的认同保障了主营业务收入的持
续增长。今天的移动互联网让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取得任何信息,并且取得信息
的成本为零,但对于品牌传播而言,资讯的过度,信息的爆炸令消费者注意力涣
散,广告越来越被稀释很难记忆,选择太多是个巨大的困境。反而造就了分众被
动式广告价值更突显。一是分众所在的楼宇、框架和影院与占据了主流人群的生
活圈;二是在资讯越来越过载,选择越来越多,注意力越来越难聚焦的当下,移
动广告、互联网广告、社交广告等虽然看起来很热闹,实际上却因为强干扰、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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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化、被忽视等原因,导致效果远不如期待的好;三是楼宇、影院等属于每天必
经的,封闭的生活空间,由于空间小,时间短、环境单纯而无聊,受众的注意力
反而更集中,品牌信息在没有干扰的情况下形成强制性的收视,从而大幅提升了
品牌广告主真正意义上的有效到达率和回忆率。
②新经济品牌对分众媒体的认知度和投放量的不断提升。中国以消费、服务
和高科技驱动的新经济正在高速成长。公司牢牢地与中国新经济的高速发展紧密
结合在一起,已经成为新经济品牌的首选媒体之一,从而在传统行业增速放缓和
传统媒体广告花费下滑的今天,依然取得收入的大幅增长。当前中国一二线城市
正在进行着深刻的消费升级,功能型经济正在向体验经济转变,消费者开始对体
验以及品牌更加青睐,而这类能够为体验经济买单的人群必然属于白领群体,分
众的受众群体是主流城市中20-45岁月收入至少三五千元以上的群体,他们恰好
是互联网新经济品牌消费的核心群体。新经济品牌企业为分众营收贡献了近
30%,这个比例随着新经济品牌的不断崛起将持续走高。分众已经成为新经济品
牌掘金与铸城的核心阵地和引爆者,其中,新经济品牌代表,如“滴滴”、“瓜子
二手车”、“饿了么”等就是通过牢牢占据分众而快速成就行业领导地位。
分众推动的向上云端基于大数据精准化投放战略和向下基于屏幕与手机端
O2O互动战略也进一步提升分众广告的效果。
从公司运营看,稳定及有经验的管理团队通过媒体资源的持续优化、媒体运
营成本的有效控制和媒体运营效率的提升,实现在相对增长有限的成本下的媒体
覆盖率和刊挂率稳步提升。与此同时,由于公司旗下各媒体在市场份额上的处于
主导地位,在主营业务成本最重要的构成部分 - 媒体租赁成本上拥有很强的议
价能力,因此运营成本上升幅度较为有限,低于营收增长速度,因此2015年净利
润增长率40.35%高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率15.07%。
③楼宇媒体业务为收入主要来源
楼宇媒体主要包括楼宇视频媒体和框架媒体两类。报告期内,公司楼宇媒体
不断优化媒体广告效果,从而提升媒体价值,带动广告客户投放金额的上升,全
年实现营业收入694,52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2%,增速良好。 楼宇媒体
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为80.50%,与上年同期的82.11%相比略有下降,主
要是由于影院媒体业务的迅速崛起占总收入的比例上升。就总体而言,楼宇媒体
业务仍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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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视频媒体受众集中于代表中国主流消费能力的都市上班族,楼宇视频媒
体充分渗透了此类受众的碎片化时间,以高频次的生动影音刺激受众的认知,使
受众被动地加强了对广告的记忆,这种特性提升了广告投放到购买决策转化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自营楼宇视频媒体约18.9万台,覆盖全国约90多
个城市和地区。
框架媒体存在于封闭的电梯空间中,框架媒体广告是动态受众群体与静态广
告内容有机结合。在搭乘电梯的碎片化时间中,受众人群也会因为这种强迫式的
高频次投放而产生深刻记忆。根据AC尼尔森统计,框架传媒的广告有50%的几
率促成广告购买。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框架媒体保有量超过111万块板位,
覆盖全国46个城市。
④影院媒体业务增长迅速
报告期内,受益于2015年度中国电影票房的蓬勃发展,并且通过自身不断积
极开拓院线广告媒体的资源规模,影院媒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5,317.5万元,比
上年同期增长41.53%,增速迅猛。
根据2015年3月益普索咨询出具的《影院媒体基础研究报告》,90%的观影者
会在影片播放前观看广告片。影院密闭、舒适的环境、富有视觉冲击力的大银幕
和震撼的音响效果带来的影音效果满足了受众的视听体验,吸引受众眼球使其更
愿意投入观看广告内容,从而使得影院广告形成了最高可达70%的到达率。
公司与影院合作的模式为购买影院映前广告全部或部分时段的招商权和发
布权、购买贴片广告的独家或非独家结算权和发布权、或几种方式组合。截至2015
年12月31日,公司签约的影院共1000多家,合同覆盖的银幕超过6500块, 覆盖全
国约250多个城市的观影人群。⑤基于屏与端的O2O互动营销平台
公司通过在终端设备中置入Wi-Fi、iBeacon、NFC可接入互联网及移动互联
网,实现屏与端的互动,成为O2O的线下流量入口,并可以此为平台嫁接促销活
动、宣传营销活动、生活消费服务、金融服务等。
基于屏与端的O2O互动能够从根本上将商家和消费者链接起来,减少信息不
对称引起的交易不成功,可促进受众在观看广告的同时实施互动行为及消费行
为,将线下广告向线上购物导流;可与受众进行趣味性、娱乐性的交互活动,提
高广告的营销效果;可提供支付的通道;消费偏好信息的抓取及分析可实现广告
的更精准投放;可作为开展生活消费服务、金融、信用等服务的数据支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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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全国20多个城市媒体资源点位部署了Wi-Fi热点和iBeacon网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
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从事电脑的生产与销售、IT
产品分销、手游开发、智能穿戴设备研发与销售、SMT 贴片代工和物业租赁转变
为生活圈媒体的开发和运营,主要产品为楼宇媒体(包含楼宇视频媒体和框架媒
体)、影院银幕广告媒体、卖场终端视频媒体等,覆盖城市主流消费人群的工作
场景、生活场景、娱乐场景、消费场景,并相互整合成为生活圈媒体网络。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原有盈利能力较弱、未来发展前景不明朗的业务
整体置出,同时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生活圈媒体业务,实现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
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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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
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 2015 年度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置
出资产”)与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以下简称“重组方”)
持有的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置入资产”)
中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公司以向重组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
有的置入资产超出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置出资产由易贤忠或其指定主体承
接。
鉴于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发生了全面的变更,
为使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真实、可靠地反映经济运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以及财政部会计司财会便(2009)17 号《关于非
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等相关规定,贵公司
决定变更部分原有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采用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
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一)应收账款
变更前: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应收款项余额占应收款项总额 10%以上且单项金额超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过 100 万元人民币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
备的计提方法 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依据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
组合 1 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
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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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组合1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
1-2 年(含 2 年) 10%
2-3 年(含 3 年) 50%
3 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
项(如客户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涉及诉讼等),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
情况,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
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变更后:
(1)应收账款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金额在 100.00 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
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于应收账款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
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的,按账
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 行业整体风险较高及已出现无法收回迹象的应收款项。 个别认定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0-30 天
31-210 天 5.00%
211-300 天 30.00%
301-390 天 40.00%
391 天以上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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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个别认定法 单项进行减值测试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经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
减值,不适合按照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结合现时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其他应收款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其他应收款项金额在 100.00 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
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其他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确定组合的依据
期末对于其他应收款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
组合 1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减值测试
未发现减值的,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期末对于备用金、押金及保证金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组合 2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
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3 公司关联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个别计提法
组合 3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1-2 年 10.00%
2-3 年 30.00%
3 年以上 100.00%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其他应收款计提方法说明
组合 2 单项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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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经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
特殊减值,不适合按照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结合现时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二)存货
变更前: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采用一次转销法;
包装物的摊销方法:采用一次转销法。
变更后: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采用五五转销法;
包装物的摊销方法:采用五五转销法;
(三)固定资产折旧
变更前: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40 年 5% 4.75%-2.375%
机器设备 10 年 5% 9.50%
办公设备 10 年 5% 9.50%
运输设备 5-10 年 5% 9.50%-19.00%
变更后: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媒体资产 年限平均法 5 0 20.0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0 20.00%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 0 3.33%
运输工具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0 20.00%
(四)收入
变更前:
(1)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收入的确认方法
-中国境内销售
经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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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1)买断式经销
公司与经销商达成合作意向后,一般会签订销售合同、约定销售价格、结算方式等销售
政策,经销商有采购需求时,向公司提交采购订单,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和结算方
式对经销商发出商品及结算。
公司产品交付经销商后,由经销商对产品实物进行管理,该产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等
损失与公司无关,经销商在约定的销售区域或范围内自主对终端客户进行销售和确定销售价
格,产品的风险和报酬已发生转移。
在买断式经销模式下,公司发出产品并将产品出库单交付客户签收确认后,根据客户确
认的数量、销售合同约定的单价开具发票,确认收入的实现。
(2)委托代销
公司通过第三方委托代销的商品,是在收到第三方出具的委托代销清单后,按照实际结
算价格即净额来开票确认收入。
公司将货物发到第三方时,不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三方按零售价格将货物销售后,电脑
系统会自动将货物销售信息及时传送到公司,第三方按实际销售数量出具代销清单,公司根
据委托代销清单,按实际结算价格开具发票确认收入的实现。
直销模式
公司于发出产品并将产品出库单交付客户签收确认后,根据客户确认的数量、销售合同
约定的单价开具发票,确认收入的实现。
-中国境外销售
公司的产品经海关申报,装船并离港或离岸后,根据出口报关单或货运提单的数量、销
售合同约定的单价开具发票,确认收入的实现。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
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出租物业收入
具有承租人认可的租赁合同、协议或其他结算通知书;
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开具租赁发票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
出租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确认具体时点:公司于符合上述条件后,确认出租物业收入的实现。
服务收入
公司在提供的服务已完成,并经服务接受方验收合格;同时,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
得了收款的凭据,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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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收入确认具体时点:服务已完成,并经服务接受方验收合格,确认收入的实现。
变更后:
广告投放收入:
广告收入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在公众面前予以确认,广告的制作收入在期末或
年度终了时根据项目的完成程度予以确认。
本公司对广告发布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1)存在有力证据证明与客户之间达成了协议;
(2)广告已按协议约定的投放媒介类型、投放数量、投放区域、点位及点位数、投放
期间、广告长度及循环次数等条款完成播放;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
(4)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收购,因此,法律上的母公司七喜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成为壳公司,法律上的子公司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成为会
计上的购买方,所以,具体的会计处理均采用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一直使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鉴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是针对法律上母公司原来的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而言的,对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而言,不存在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而合并财务报表参照反向收购原则编制,因此不存在对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 2015 年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重组方持有的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置入资产”)中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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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部分进行资产置换,构成反向购买交易,置出资产由易贤忠或其指定方承接。合
并完成后,重组方期末持有本公司 92.65%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本次企业合并在会计上应认定为反向收购。详见《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八/3
公司 2015 年新设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详见《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八/5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 2016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杰良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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