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庄能源: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前认可函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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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前认可函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平庄能源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议:对本次《关于

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我们

认为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

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沈玉志

于海纯

陈守忠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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