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0435 号
关于对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专项审计说明 1-2
二、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3-5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关于对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0435 号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
简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
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
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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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
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
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为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
此,汇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内蒙古平庄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雪霏
中国注册会计师:禹正凡
中国上海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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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上市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 2015 年期初占用 2015 年度占用 2015 年度偿还 2015 年期末占用资金 占用形成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性质
关联关系 计科目 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累计发生额 余额 原因
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1,866,591.94 1,866,591.94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1,575,393.10 1,575,393.1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1,010,895.83 1,010,895.83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6,952,888.84 6,952,888.84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江苏苏龙能源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13,000,975.77 13,000,975.77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5,966,645.82 5,966,645.82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56,828.52 56,828.52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17,785,966.23 175,176,229.61 158,267,252.20 34,694,943.64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 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6,148,097.80 6,148,097.8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控制人及其附属 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4,667,679.26 52,306,799.34 56,974,478.6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企业 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40,204,171.30 1,454,061.88 41,658,233.18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23,372,243.92 613,450,701.55 122,580,000.00 514,242,945.47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2,461,005.66 2,461,005.66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3,334,712.19 3,334,712.19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发电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1,182,533.60 1,182,533.6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厂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107,703,720.45 99,209,566.21 8,494,154.24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区热电厂
国电山东燃料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25,449,940.30 25,449,940.3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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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21,333,549.91 21,333,549.91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23,010,130.97 23,010,130.97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镇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8,292,147.99 8,292,147.99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电力朝阳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89,071.00 89,071.0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乌拉盖管理区金源经贸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67,196,519.70 10,000,000.00 57,196,519.7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24,829,871.35 24,829,871.35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滦河热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13,639,989.28 132,988,900.80 129,768,545.35 16,860,344.73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大连国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161,455,948.44 161,455,948.44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820,049,956.74 726,972,266.97 93,077,689.77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账款 26,340,405.19 5,186,728.64 21,153,676.55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大连国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票据 40,000,000.00 137,000,000.00 167,000,000.00 10,000,000.0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票据 39,000,000.00 39,000,000.0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票据 300,000,000.00 92,580,000.00 332,412,433.60 60,167,566.4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票据 4,000,000.00 4,000,000.0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区热电厂
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票据 180,000,000.00 41,000,000.00 221,000,000.0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票据 82,418,737.76 6,120,417.20 88,539,154.96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票据 4,900,000.00 4,900,000.0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山东燃料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票据 10,000,000.00 5,000,000.00 15,000,000.0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票据 8,560,000.00 8,560,000.0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票据 16,000,000.00 16,000,000.0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票据 740,000,000.00 396,000,000.00 344,000,000.0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票据 2,600,000.00 2,600,000.0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乌拉盖管理区金源经贸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应收票据 10,000,000.00 10,000,000.0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收购采矿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 预付账款 251,873,500.00 213,228,683.00 465,102,183.00 经营性往来
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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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 其他应收款 274,212,814.37 274,212,814.37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其他应收款 1,506,000.00 1,506,000.00 货款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人 其他应收款 959,168.95 11,126.00 948,042.95 劳务结算 经营性往来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
同一最终控制人 其他应收款 49,600.00 49,600.00 劳务结算 经营性往来
煤矿
小 计 1,139,240,679.73 3,726,122,815.83 3,688,877,036.34 1,176,486,459.22
关联自然人及其
控制的法人
小 计
其他关联人及其
附属企业
小计
赤峰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71,938,809.07 175,905,646.10 647,844,455.17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471,938,809.07 175,905,646.10 647,844,455.17
总 计 1,611,179,488.80 3,902,028,461.93 4,336,721,491.51 1,176,486,459.22
注:全资子公司赤峰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清算完毕,该表中 2015 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中包含核销金额 249,301,033.11 元,核销
事项说明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其他应收款”。
法定代表人:张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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