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本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6 月 25 日期间担任青岛汉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作为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201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
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
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 3
次,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2015 年度本人列席股东大会 2 次。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
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平时注意对公司进行现
场调查,以了解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以
下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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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事项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意见
7、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以
下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于收购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以下
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
考察,参加会议后,也与公司高管分别进行了座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15年累计现场调查时间达
到了6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方面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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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提升自身履职能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相关法规进
行深入的学习,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正确处理好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支
持公司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姓名:樊培银;电子邮件:fanpeiyin@163.com。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2015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
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樊培银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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