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关于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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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6-032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

利润 98,077,411.91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329,561,400.22 元,2015 年

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9,039,048.21 元,2015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418,599,763.92 元。

一、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

结转下年度。

二、公司 201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因公司 2016 年度有相应投资规划,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尽量减少公

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 2016 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规划的资金需求,公司 201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除公司正常经营外,其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如下:

1.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湘银行目前处于申请

筹备阶段,预计 2016 年度有出资需求。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森健康产业(湖南)有限公司旗下相关项目有建设支出,

预计 2016 年度需对各项目增加投资。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

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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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

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

的成果。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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