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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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亮201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

做到了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2015年度履行

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为公司2015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现场出席了以上全部

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并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了述职。本人能按时出席会议,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

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1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2015年1月1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2015年4月2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2014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3、2015年6月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参与发起设立山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4、2015年8月1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资金

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5年10月2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三、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1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

设,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情况,

详实的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所有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在2015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

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及时认真学习公司董事会所转发的证监会、深交所和广西证监局等最新

发布的法规、规章制度和通知,并自主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加强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

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2015年,本人在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参

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仔细了解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

委员会的工作。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和任职情况;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负责主持召开会议,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和高管2014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进行审查;作为战略委员

会委员,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结合本

人多年从事公司管理和战略规划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对公司发展规划和投资项目

进行认真审阅并提出可行意见和建议,为公司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保证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2015年度本人在公司进行现场

调查的累计天数不少于10天。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 chenliang7328@163.com

201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

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

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

业绩,以使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

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使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陈 亮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骏201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

做到了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2015年度履行

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为公司2015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现场出席了以上全部

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并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了述职。本人能按时出席会议,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

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1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2015年1月1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2015年4月2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2014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3、2015年6月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参与发起设立山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4、2015年8月1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资金

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5年10月2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三、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1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

设,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情况,

详实的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所有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在2015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

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及时认真学习公司董事会所转发的证监会、深交所和广西证监局等最新

发布的法规、规章制度和通知,并自主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加强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

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情况,同时参加了公司各期审计委员会

会议,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处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定期报告等,审查公司内控

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2015年度本人在公司进行现场

调查的累计天数不少于10天。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 lawyer.sj@163.com

201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

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

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

业绩,以使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

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使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孙 骏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焕峰201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

做到了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2015年度履行

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2015年1月31日开始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至今,本人认真参加了

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15年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

2015年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董事会4次,列席了一次股东大会,无缺席和委

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能按时出席会议,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

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15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2015年4月2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2014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2、2015年6月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参与发起设立山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3、2015年8月1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资金

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2015年10月2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三、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1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

设,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理财等重大事项情况,详实的听

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在2015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

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及时认真学习公司董事会所转发的证监会、深交所和广西证监局等最新

发布的法规、规章制度和通知,并自主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加强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

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2015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

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处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定期报告等,

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经验针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进

行沟通交流并提出相应意见。作为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了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管2014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审查工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2015年度本人在公司进行现场

调查的累计天数不少于10天。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 2238180824@qq.com

201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

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

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

业绩,以使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

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使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焕峰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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