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日科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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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

公众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在公司日常运作过程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及《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列席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

议事项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现将 2015 年

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每位监事均出席了历次会议,并对

所审议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各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2015 年 1 月 29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

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015 年 4 月 20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议案》、 关于<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关于<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 2015 年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关于<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 年 4 月 22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

议案》。

2015 年 8 月 12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2015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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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5 年 10 月 22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及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

议案》。

除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监督公司董事会

履行职责情况和总经理办公会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的日

常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经营活动、议案、利润分配方案等提出建议。依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分别对董事会形成的议案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董事

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等情况

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二、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对有关事项的监督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

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

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

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本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 2015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2015 年度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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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

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1222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

5、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Spring Rock Partners I, L.P.(云启基金)投资1563.43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合计投资3097.03万元。至此,公司已完成对云启基金的投

资,该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6、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过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

7、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

实际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计划

1、加强各监事会成员的学习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同时更要加强对

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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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发生。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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