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3 证券简称:兆日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3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
实际参加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魏恺言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 MAK,SAI CHAK 先生、张汉斌先生、赵崴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分别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述职。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014.31 万元,同比增加 10.87%;实现利润总
额 7,500.90 万元,同比增加 25.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63.05
万元,同比增加 12.43%;总资产达 89,102.2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32%;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达 84,457.6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74%。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1,630,491.67 元,母公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36,792,238.40 元 ,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有 关 规 定 , 应 当 提 取
3,679,223.84 元作为法定公积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为 79,327,833.70 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385,329,002.44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
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 201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3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0.4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利润 15,120,000 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
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
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年 度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鉴 证 报 告 》( 瑞 华 核 字
[2016]48440013 号),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以上文件及董事会出具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发表了相关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独
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平安证券意见详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以上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八、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16
年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1、不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具体标准为 12 万元
/年(含税);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
往返公司交通费、住宿费和开展调研活动等事务性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的报酬采用月薪制,按其行政职务领取。
3、独立董事薪酬按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
具体标准12万/年(含税);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等会议往返公司交通费、住宿费和开展调研活动等事务性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核,同意以上
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
理人员 2016 年薪酬的议案》。
高管收入采用年薪制,年薪分成固定和浮动两部分。固定部分基本年薪范围:
300,000 元至 1,500,000 元之间,具体根据所担任岗位的重要程度、该职位在行
业中的薪酬水平、本人的资历和能力等因素确定。浮动部分分成浮动年薪和成长
奖金两部分,与当年经营业绩直接挂钩。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核,同意以上
方案。
十、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
监高职业责任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具体事项按照公司与保险公司所签订的
相关合同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以上方案。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对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16 年公司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办公地址变迁,公司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现公司章程中的“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工业区 213 栋 6 层 C 座”修订为“第五条 公
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泰然大厦 C 座 16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