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16-031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并
经电话确认送达。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委托出席的董
事 0 人,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之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
立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以金融 IT、征信、大数据、支付为基础,打造金融互联网生
态服务体系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3,050.00 万元参与
发起设立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出资后占注册
资本的 26.10%。
本项东亚前海证券公司的设立,以及公司作为出资人参与发起设立东亚前海证
券等事项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审查批准。董事
会授权公司开展东亚前海证券公司的设立申请工作,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刘奕签署相关文件。如果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未批准本项东亚前海证券公司
的设立,或未核准本公司出资东亚前海证券公司的股东资格,公司董事会关于参与
发起设立东亚前海证券公司的相关决议自动失效。
本议案具体内容及风险提示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提示性公
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