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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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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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16SHA10135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
电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 XYZH/2016SHA10134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2006 年第 2 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资金占用
及清欠方案的披露和报送要求》的要求,科泰电源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科泰电源
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科泰电源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科泰电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科泰电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
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科泰电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科泰电源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
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
何附加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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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理解科泰电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科泰电源公司为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占用累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15年期初占用 2015年度占用资 2015年度偿还 2015年期末占用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计发生金额(不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资金余额 金的利息 累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含占用利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3.08 175.68 238.76 往来款 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
小计 63.08 175.68 238.76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
的法人
小计
捷星实业(长春)有限公司 重要子公司之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 25.00 25.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占用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 捷华实业有限公司 重要子公司之关联方 预付账款 425.60 425.60 预付款项 经营性占用
企业 捷星实业(长春)有限公司 重要子公司之关联方 预付账款 0.55 4.50 5.05 预付款项 经营性占用
克莱门特制冷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重要子公司之关联方 应收账款 13.95 8.26 5.68 应收款项 经营性占用
小计 0.55 469.05 8.26 461.33
总计 63.63 644.73 247.02 461.33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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