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仪器:2015年1-4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进元)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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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4 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汪进元)作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审慎、认

真、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

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

一方面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及各自的专业优势,针对公司

规范化管理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5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5 年度第二届董事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1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缺席

0 1 0 否

二、2015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

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提交会议的每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 2015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

立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 2014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同意

用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2、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3、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第 二 届 4、关于公司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

2015 年 3 董 事 会 5、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同意

月 11 日 第 二 十 项报告;

次会议 6、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 同意

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同意

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同意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同意

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

除上述独立意见之外,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议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两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参加了一次薪

酬及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规则》的要求,定期到公司进行实地调研,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2014 年

度人力资源管理及岗位职责绩效考核进展等的情况汇报,同时对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核查与制定,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忠实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除到公司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查外,本人还充分

利用出差间隙等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与公司管理层、技术研发人员、销售人员

等进行面谈,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

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销售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出差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分析,并用自己专业知识给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建议。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

文件,积极参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5 年度,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

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为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进步作出了应有贡

献。由于本人担任公司两届董事会已经届满,并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离任,在此

我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股东对本人的信任及在本人 2015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

极配合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衷心祝愿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汪进元

2016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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