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5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当期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他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5 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
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
制等相关文件,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于公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了 2015 年度财务
审计工作并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
认真负责,遵守职业规范,具有专业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江苏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
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
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伍亿元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
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使用》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伍亿元择机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九、关于公司聘请公司高级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
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同意聘请黎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签字页附后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丹云 汪年俊 曾庆生
日 期: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