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
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
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
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监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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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欣 先生 韦丽娜 女士 郑 韶 先生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