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行政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作为东方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
资料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
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
公司收购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持有的烟台东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
股权后,烟台东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盘
整资产,提高其资产效能,改善经营状况。
独立董事: 江秀臣、房立棠、曲之萍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