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关于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来源:上交所 2016-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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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苏公 W[2016]E1387 号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

方股份)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苏

公 W[2016]A55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大东方股份编制了后附的 2015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大东方股份

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大东方股份 2015 年度财务报表

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

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大东方股份实施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中所执行的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实施

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大东方股份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大东方股份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附件: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夏正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无锡 武 勇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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