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16】第 1464 号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二〇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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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附件: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13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中糖大厦 11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16】第 1464 号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企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
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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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
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龙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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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95 号”文件许可,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51,362,74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
币 10.2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23,899,99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046,120.59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 494,853,878.41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业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3 第 31051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人民币 32,125.00 万元。
其中,2013 年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4,179.53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12,095.39 万元,2014
年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为 2,384.46 万元,2015 年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为 8,206.71
万元。2015 年 10 月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5,258.86 万元作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015 年 11 月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5 万元转出并销户。扣除上述已使用资金后,
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存余额为人民币 17,360.39 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储
专户实际余额为 18,314.76 万元,实际余额比应存余额多人民币 954.37 万元,系银行存款利息
收入 954.78 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 0.41 万元后的净额。
2.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35 号)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向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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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债券期限为 5 年。本次发行公司债共募
集资金 4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律师和评估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663.00 万元。
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5】第 1118 号验资报告;
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5】第 1122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
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3,770.00 万元。扣除上述已使用资金后,公司募集
资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存余额为人民币 5,893.00 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
额为 5,958.96 万元,实际余额比应存余额多人民币 65.96 万元,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
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8.96 万元,及公司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将律师费和评估师费转
出,金额为 57.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深圳市
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制定了《深圳市证通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经 2008 年 4 月 29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13 年 11 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内容,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进行了修订,
并经 2013 年 11 月 26 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实施。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在各家银
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 18,314.76 万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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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万元)
自助服务终端产能扩建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7442010182100011314 活期存款 2,095.96
项目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华侨城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755901663610904 活期存款 2,675.15
支行
年产 6 万台惠农通农村 活期存款 422.3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福
电子商务专用终端产能 79110155200001821
强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4,013.20
建设项目
支付卡行业安全芯片项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0122000857942 已销户
目
活期存款 604.15
金融 IC 卡 POS 终端产
上海银行深圳光明支行 0039296503002189948 结构性存款 8,000.00
能建设项目
七天通知存款 503.95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 珠海华润银行深圳福田支
213201016889200001 已销户
动资金项目 行
合计 18,314.76
注:1.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账号:213201016889200001)已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将其余额 45,463.68 转入“募集专户—上海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并销户。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73010122000857942)已于 2015 年 10 月转
出 5,258.86 万元作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015 年 11 月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5 万元
转出并销户。
(2)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在各家银
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 5,958.96 万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活期存款 63.94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20000020868200007646819
定期存款 2,400.00
活期存款 3.93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805880100016695 小微余额宝 1,500.00
智能通知存款 1,990.00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338040100100242000 活期存款 1.09
合计 5,958.96
3.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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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存放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 12,095.39 万元。该户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将其余额 4.55 万元转入募集专户上海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并销户。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年产 3 万台自助服务终端产
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 7,119.00 万元。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年产 6 万台惠
农通农村电子商务专用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7,656.00 万元。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年产 50 万台符合中国人民
银行 PBOC2.0 新标准的金融 IC 卡 POS 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9,589.00 万元。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
集资金 7,516.00 万元。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支付卡行业安全芯片
项目募集资金 5,510.00 万元。2015 年 10 月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5,258.86 万元作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015 年 11 月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5 万元转出并销户。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与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 39,663.00 万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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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 10 月 13 日召
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支付行业安全芯片项目的当前进展情况,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支付卡行业安
全芯片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5,258.9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投资金额 7,156 万元,项目用于建设
公司金融支付信息安全产业研发中心,该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保
持公司技术优势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但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支付卡行业安全芯片项目”,投资金额 5,510 万元,项目用
于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符合 PCI 和 PBOC2.0 认证标准的支付卡行业专用安全芯片,该
项目有助于公司利用自主知识产权芯片代替外购芯片,提高经济效益;同时通过在安全芯片
上集成金融支付的专用电路、驱动和算法,缩短公司新产品开发周期,简化生产工艺,提高
产品品质,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决定终止“支付卡行业安全芯片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5,202.6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改善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
费用,提高盈利水平,但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金额 15,000 万
元,实际投资金额 12,095.39 万元。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改善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
少财务费用,提高盈利水平,但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
用途。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改善债务结构、增强短期偿债能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但无法单
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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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实施进度
根据公司 201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4 年 10 月 15 日召
开的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同意将原“年产 50 万台符合中国人民银行 PBOC2.0 新标准的金融 IC 卡 POS 终端产
能建设项目”和“年产 6 万台惠农通农村电子商务专用终端产能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和实施进度进行变更,由原有的在公司产业园一期生产厂房内进行装修改造,变更为在
公司产业园二期建设用地规划新建,同时建设进度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新建不需另行购置土
地。原因系公司将支付产品线作为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产品线,有必要重新规划支付产品的
生产组织模式,进行生产线的合理化布局,以促进支付产品线的专业发展,同时,公司产业
园目前的工业用地尚余二期建设用地。
由于以上两个募投项目变更为在公司产业园规划的二期建设用地新建,所以各募投项目
的总投资额略有增加,但其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与原计划保持一致,增加部分的由公司
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2.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 10 月 13 日召
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支付行业安全芯片项目的当前进展情况,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支付卡行业安
全芯片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5,258.9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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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39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465.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183.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428.5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125.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2.81%
是否已变更项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含部分变 否发生重大变
向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50 万台符合中国人民
银行 PBOC2.0 新标准的金融 是 9,589.00 9,589.00 720.85 876.22 9.14% 2016 年 9 月 不适用 否
IC 卡 POS 终端产能建设项目
2)年产 3 万台自助服务终
否 7,119.00 7,119.00 2,562.89 5,209.61 73.18% 2015 年 12 月 2,543.12 不适用 否
端产能扩建项目
3)年产 6 万台惠农通农村
电子商务专用终端产能建设 是 7,656.00 7,656.00 3,263.68 3,263.68 42.63% 2016 年 9 月 不适用 否
项目
4)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否 7,516.00 7,516.00 1,659.29 5,094.75 67.79% 2016 年 9 月 不适用 否
5)支付卡行业安全芯片项目 是 5,510.00 326.44 326.44 100.00% 2015 年 8 月 不适用 是
6)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
否 15,000.00 12,095.39 12,095.39 100.00% 2013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资金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2,390.00 44,301.83 8,206.71 26,866.09 - 2,543.12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52,390.00 44,301.83 8,206.71 26,866.09 - 2,543.12
1.年产 50 万台符合中国人民银行 PBOC2.0 新标准的金融 IC 卡 POS 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因公司对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进行变更,目前产业园二期建设工程正在开展,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但由于工程报建原因进度有所拖延。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年产 3 万台自助服务终端产能扩建项目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达到预期建设目标。由于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谨慎节约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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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考虑建设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募投成本,经济、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因公司优化建设方案和设备采购方案,给项目的实施进度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将该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计划延期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支付卡行业安全芯片项目因为公司结合市场环境需求的变化及支付卡行业安全芯片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本着节约成本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在项目实际运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过程中,为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改变了运作模式,由前期完全自购研发相关设备改成部分租用。经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情况说明 和 201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项目终止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司将该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实际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5,258.91 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201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的议案》,年产 50 万台金融 IC 卡 POS 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年产 6 万台惠农通农村电子商务专用终端产能建设项目由原有的在公司产业园一期生产厂房内进
变更情况
行装修改造,变更为在公司产业园二期建设用地规划新建,新建不需另行购置土地。
201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项目的议案》,年产 50 万台金融 IC 卡 POS 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年产 6 万台惠农通农村电子商务专用终端产能建设项目由原有的在公司产业园一期生产厂房内进
调整情况
行装修改造,变更为在公司产业园二期建设用地规划新建,新建不需另行购置土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截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179.53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专项审核报告及董事会决议,并经保荐人同意,使用募集
及置换情况 资金对先期投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另 12,095.39 万元是先期投入自用流动资金直接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600.00 万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截止 201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已将上述 8,6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年产 3 万台自助服务终端产能扩建项目已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达到预期建设目标,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2,095.96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万元(含利息收入),结余原因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本着谨慎节约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建设方案的合理性、实用
的金额及原因 性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募投成本,经济、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拟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50,082.45 万元与公告应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49,485.39 万元的差异 597.06 万元系发行费用,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未对其进行置换至一般户,直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接用于归还贷款。
说明:
1. 本使用情况汇总表中各项目直接相加的汇总数与合计数在尾数上有差异,这种差异是以万元为单位且四舍五入造成的。
2. 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 12,095.39 万元,不包含直接用于归还贷款的先前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597.06 万元。
3.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系:1)公司终止“支付卡行业安全芯片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5,258.9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差异主要是由于支付发行相关费用的原因造成的。。
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了公司终止“支付卡行业安全芯片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5,258.9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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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77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77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含部分变 否发生重大变
向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
是 40,000.00 40,000.00 33,770.00 33,770.00 不适用 否
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0,000.00 40,000.00 33,770.00 33,770.00 -
-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40,000.00 40,000.00 33,770.00 33,770.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无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无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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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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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可行性是否发
集资金总额(1) 金额(2) (3)=(2)/(1) 的效益 计效益
期 生重大变化
年产 50 万台符合中国 年产 50 万台符合中国
人民银行 PBOC2.0 新 人民银行 PBOC2.0 新
9,589.00 720.85 876.22 9.14% 2016 年 9 月 不适用 否
标准的金融 IC 卡 POS 标准的金融 IC 卡 POS
终端产能建设项目 终端产能建设项目
年产 6 万台惠农通农 年产 6 万台惠农通农村
村电子商务专用终端 电子商务专用 终 端 产 7,656.00 3,263.68 3,263.68 42.63% 2016 年 9 月 不适用 否
产能建设项目 能建设项目
支付卡行业安 全芯片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183.56 5,258.91 5,258.91 101.45% 不适用 否
项目(非公开发行)
合 计 - 22,428.56 9,243.44 9,398.81 - - - -
1.年产 50 万台符合中国人民银行 PBOC2.0 新标准的金融 IC 卡 POS 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和年产 6 万台惠农通农村电子商务专用终
端产能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原因系公司将支付产品线作为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产品线,有必要重新规划支付产
品的生产组织模式,进行生产线的合理化布局,以促进支付产品线的专业发展。同时,公司产业园目前的工业用地尚余二期建
设用地。该事项已经 201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编号:2014-06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支付卡行业安全芯片项目因为公司结合市场环境需求的变化及支付卡行业安全芯片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本着节约成本和经
济效益最大化原则,在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为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改变了运作模式,由前期完全自购研发相关设备改成部分
租用。经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将项目终止并将该募投项目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5,202.6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15-069)。截至本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实际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补
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5,258.91 万元。
年产 50 万台符合中国人民银行 PBOC2.0 新标准的金融 IC 卡 POS 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因公司对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进行变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目前产业园二期建设工程正在开展,但由于工程报建原因进度有所拖延。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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