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风电 公告编号:2016-029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
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
事会主席王惠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
票总数的 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
案》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产收益。公司董事会拟使用不超过闲
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单个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
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单个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决议有效期
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
票总数的 100%。
特此公告。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