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
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奎 李 旺 荣 赵 敏
2016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