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8:12: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4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19日召开

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2,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1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

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4月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6 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

2 08*****478 裕人企业有限公司

3 08*****859 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860 宁波福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1*****401 孙平范

6 08*****881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7 08*****862 宁波平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4月20日至登记日:2016年4月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庵东工业区纬三路西

咨询联系人:杨雪兰

咨询电话:0574-63932279

传真电话:0574-63932266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慈星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