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特: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2 13: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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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 2016-010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六届十

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6 年 4 月 20 日在乌鲁木齐市昆明路 148 号新捷小区

伊力特驻乌办事处会议室召开了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徐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2、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票 0 票);

3、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票 0 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5 年度本公司(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274,072,706.55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公

积金 27,407,270.66 元。201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85,220,153.09 元。

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4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含税),共派现金 176,400,000.00 元。2015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尚在进行中,以上方案暂不考虑公司回购股份的影响,

最终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派发红利前已回购股份数为基

数进行利润分配。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4、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全文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摘要内容见 2016

年 4 月 22 日《上海证券报》;

5、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票 0 票,关联董事徐勇辉、戴志坚、刘新宇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内容见

公告编号为临 2016-012 号《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6、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票 0 票)、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7、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专项说明,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财政

部下发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及其认定、缺陷整改情况

以及结论,符合公司实际。年度内公司还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力度,加强

对重点控制活动的管控,继续稳步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

8、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2016 年度,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的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财务报告审计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2016

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上述事项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15 年度,公司拟向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 80 万

元(含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其中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55 万元,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上述事项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在发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在为公司连续提供 11 年审计工作服务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严格遵守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职业道德规范,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和审计人员进

行年报审计沟通中,交流渠道畅通,交流内容详实,审计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

回复我们提出的问题,并按照我们的建议进行完善和修订,也能及时满足我们对

报告的阅读审定。为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9、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10、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11、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内容见公告编号为临 2016-013 号《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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