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2 13: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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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

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建国担任。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

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主任委员陈建国先生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16 年 2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与为公司提供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

计工作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场前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会

议主要内容是确定年报审计工作计划。

2、2016 年 4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会议主要内

容是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见面沟通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2016 年 4 月 19 日,召开审议审计报告的会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董事会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11 年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

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论从业务、人员衔接上还是从合作的紧密程度上来说,

该所都给予公司极大的支持与帮助,服务质量也一直较好。业务方面,天职国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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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审

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谨慎,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沟通方面,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派出的审计

人员都能及时、准确的向审计委员会说明审计过程中每个阶段遇到的各种问题,委

员们与审计人员的沟通渠道畅通,内容详实,通过沟通一方面委员们能全面掌握公

司年度内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重点问题,另一方面委员们通过专业的分析及判断

向会计师、向管理层提出相关的建议,从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同时通

过完善和补充能及时满足审计委员会对报告的阅读审定,同时也督促公司更加规范

的运行。报告期,外部审计机构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经审计委员会

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6 年度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二)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201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效的开展了各项工作,充分

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能,年报期间切实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1)年报审计阶段,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进行事前沟通,确定 2015 年度财

务报告的审计安排、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未经审计的 2015 年度

财务报表,认为公司提供的 2015 年度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制,未

发现存在重大错误和遗漏。审计过程中,通过见面、电话等方式加强了与会计师的

沟通,并书面发函督促会计师按照约定期限提交审计报告,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工

作进展、重点方面的审计情况以及和管理层的沟通情况,审计委员会还根据年审会

计师的审计结果制定出 2016 年的工作计划。年报期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计委

员会委员)还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的汇报。

(2)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

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审阅后认为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是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相关

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

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大会计判断的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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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导

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5 年度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鉴证,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鉴证报告,审计委员会审阅后认为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是按照财政部等五

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建立并有效实施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计划的可行性,同

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且对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提出指

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运用其专业优势,对内控审计机构测试期间遇到的问题与年审机构

进行详细的沟通,对就存在的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各方面问题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意见取得了各方的认同。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是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大会计判断的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

反映了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09 年,公司开始以白酒生产和销售为主的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2010 年完成

项目建设并下发手册,随后公司逐步完成了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实现了原有公司的全覆盖。报告期,公司启动对内控体系运行情况的摸底调查,制

订了对新设的控股子公司进行内控体系建设的计划,并据此修订并完善公司原有的

内控体系,制订 2014 版手册,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实施当中。除此之外,从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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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报开始,公司每年对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出具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报告期,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意见。年报期间,

委员会与内控审计部门就测试过程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就存在的可能影

响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各方面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征求了专家的意

见,同时根据对方提出的意见,督促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

律、法规和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行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多年来,通过审计委员会积极有效的工作,目前管理层、内审部门、外部审计

机构在委员会的搭建下已经形成了良性的、畅通的、内容真实有效的沟通机制。一

方面外部审计机构及时、完整的向审计委员会说明审计过程中每个阶段遇到的各种

问题,促使委员们能积极参与到年度审计工作中来,提供专业的分析判断给予外部

审计机构一定的技术支持,从而进一步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另一方面

委员们汇集各方专家意见向管理层提出相关的建议,监督管理层执行,确保年度审

计工作的顺利完成,通过完善和补充能及时满足审计委员会对报告的阅读审定,同

时也督促公司更加规范的运行。

(六)推动公司重大事项的解决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和会计师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就年度内存在的

重大事项,影响年报审计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详细、专业的沟通与判断,通过各方专

业意见的参与、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推敲,形成统一意见,并呈报控股股东

方进行解决,问题在年报披露前得到了处理,取得了各方的谅解与认可。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回购股份来维护股价的方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们充分的参与到方案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分析利弊,有效指导并推动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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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及财务报告程序,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

由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持续服务多年,相互沟通及监督机制有效,审计

委员会能较为全面的掌握公司年度内发生的所有重大事项,也能提前参与到问题的

讨论与解决过程中。为此,能够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相

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

会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大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议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预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指导职责。

2016 年,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将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等规定,继续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进一步规范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推

进公司提升治理水平。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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