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 2016-011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六届八
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16 年 4 月 20 日在乌鲁木齐市昆明路 148 号新捷小区伊
力特驻乌办事处会议室召开了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2、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票 0 票);
3、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
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票 0 票);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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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必需的、正常的产品购销及提供劳务行为,交易都履行了相应的招投标程
序,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5、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票 0 票);
6、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此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
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及其认定、缺陷整改情况以及结
论,符合公司实际。年度内公司还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需要长期持续的强化,希望公司
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力度,加强对重点控制活动的管控,继续稳步推进公司内部
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上述第 1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