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丰环保: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

来源:深交所 2016-04-21 01: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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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23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 10 名特定投资

者发行了 76,6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76,724,0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3,979,661.7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62,744,338.23 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2]第 3-0031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未继续进行投入。此外,公司截止 2015 年 4 月 30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 26,000.00 万元;非公开募集的资金累计使用

76,345.81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结余 14.71 万元。

根据 2015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2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目前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资金比较紧张,本公司拟终止 2012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将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已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其中,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直接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经 2015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

2015 年 4 月公司将非公开募集资金结余 14.71 万元转入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

基本账户,同时将非公开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账号 213017061520 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账号 15-734901040027395 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

《管理制度》于2007年12月10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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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0年4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3年12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和2014年4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修改《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其进行了修

订、完善。

公司及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岛东海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于2012年12月10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由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4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于2013年度

已注销。

截止 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76,274.43 万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86.52

万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0.43 万元,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6,345.81 万元,账户余额 14.71

万元。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将结余的募集资金 14.71 万元转入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

基本账户,同时将非公开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账号 213017061520 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账号 15-734901040027395 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 2015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2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目前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资金比较紧张,本公司拟终止 2012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将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已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其中,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直接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经 2015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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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过。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为推进持续健康发展,改善经营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实施了重大资

产出售。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以及《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与远

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完成资产整合后的博兴县瑞丰铝板

有限公司等 6 家全资子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出售给远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为顺利完成上述标的资产的交割,经交易各方同意,在标的资产交割前,公司应当完成资

产整合事宜,即,把公司拥有的与铝箔业务相关的存货、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移交至全资子公

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并清理与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等 6 家全资子公司的内部债权

债务;同时,把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拥有的与铝板带业务相关的存货、固定资产移交至公

司。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5 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冷轧部分一期工程”完全在公

司全资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实施,在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

司股权全部转让给远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此以上该项目全部重组给了远博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并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资产交割实施完毕。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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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6,274.4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345.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项目 (含部分 资总额 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现的效益

总额 (1) 金额(2) (4)=(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变更) 差额(3)=(2)-(1)

45 万 吨

高精度铝

2014 年 3 月

板带项目 否 76,274.43 76,274.43 76,274.43 0.00 50,345.81 -25,928.62 66.01 -939.85

31 日

冷轧部分

一期工程

承诺投资

76,274.43 76,274.43 76,274.43 0.00 50,345.81 -25,928.62

项目小计

4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冷轧部分一期工程项目年预计效益21,791.00万元,项目于2014年4月份投产,2014年度实现

效益-3,146.26万元 低于预计效益,原因系受宏观经济形势及新投产影响,产量及效益未到达预期水平 。2015年7月31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资产重组进行了处置,1-7月份实现效益-939.85万元,低于预计效益,原因系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行业处于微利或者亏损

情形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实施方式未调整。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 135,025.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

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44,705.49万元。2012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44,705.4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国信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决议及意见详见2012

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以及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出了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44,705.49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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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金投资项目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2]第 3-0140 号《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2年12月20日,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 26,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6月4日公司已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26,0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6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减少相关财务费用,公司在按期

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后,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拟使用 2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

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4年6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后,使用26,000.00万元部分闲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5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资金比较紧张,本公司拟终止2012年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将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已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其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经201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公司截止2015年4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26,000.00万元;非公开募集的资金累计使用

76,345.81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结余14.7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额合计26,014.71万元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已经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存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实施,公司于2015年4月将结余的募集资金14.71万元转入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板有限公司基本账户,同时将非公开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账号213017061520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账号15-734901040027395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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