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环保 公告编号:2016-034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与远博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远博实业”)、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铝板”)、
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铝箔”)2016年发生关联交易,年度累计
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于荣强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在2016年度与关联方远博实业、
瑞丰铝板、青岛润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远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北区永丰路 8 号 4050 户
法定代表人:于荣强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
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研,节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新型环保材料的技术
研究、技术开发与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
国家法律法规限制进行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远博实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63,740.17万元,负债总额
为人民币410,386.1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3,354.0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7.72
万元。(未经审计)
2、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
住所:博兴县东部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穆昱杉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瑞丰铝板主要从事板带箔生产加工销售;不锈钢板、镀锌板销售业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瑞丰铝板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20,567.17万元,负债总额
为人民币199,667.7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20,899.42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41.15万元。(未经审计)
3、青岛润丰铝箔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月路 101 号
法定代表人:洪群力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润丰铝箔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铝箔、铝板、铝带,铝产品技术服务;
厂房、设备出租;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润丰铝箔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29,681.00 万元,负债
总额为人民币 272,222.60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57,458.4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
币 301.59 万元。(未经审计)
瑞丰铝板、润丰铝箔为公司的原子公司,公司 2015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 201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瑞丰铝板、润丰铝箔的股东将变更为远博实业,远博
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荣强先生控制的企业。公司与瑞丰铝板、润
丰铝箔受同一自然人于荣强先生控制,构成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是一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
则,也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具有合法性、公允性。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2015 年国内整个有色金属走势疲软,有色金属行业的盈利水平持续走低,行业
内多数企业经营工作压力重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铝板
带产品的正常的销售,均属于正常的产品购销,且双方已存在业务合作基础,上述
日常交易安排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是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
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交
易公允,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份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并且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
款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