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1 01: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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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16-017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4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扬帆路 1 号公司展示中心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4,265,3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4.9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对需审议议案进行逐项投

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竺晓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傅健杰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杨庆忠先生、副总经理

兼财务负责人陈新生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94,243,105 99.98 20,000 0.01 2,200 0.01

2、 议案名称: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94,239,905 99.98 23,200 0.01 2,200 0.01

3、 议案名称: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94,243,105 99.98 20,000 0.01 2,200 0.01

4、 议案名称: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94,243,105 99.98 20,000 0.01 2,200 0.01

5、 议案名称: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同时兼顾投资者利益,提议对 2015 年度的利

润作如下分配:以利润分配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股数 556,111,925 股为基数,向

全 体 股 东 按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2.00 元 ( 含 税 ) , 拟 分 配 股 东 股 利

111,222,385.00 元。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94,186,505 99.95 78,800 0.05 0 0.00

6、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94,243,105 99.98 20,000 0.01 2,200 0.01

7、 议案名称: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94,240,605 99.98 22,500 0.01 2,200 0.01

8、 议案名称: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94,239,905 99.98 20,000 0.01 5,400 0.01

9、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94,239,905 99.98 20,000 0.01 5,400 0.01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 1-8 项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 第 9 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农律师、肖玥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

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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