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1 01:15:4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226 公司简称:华电重工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21

2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彭刚平 董事 工作原因 王汝贵

付 强 董事 工作原因 王汝贵

1.3 公司负责人孙青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汝贵、财务总监许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高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8,288,302,470.37 8,356,171,252.51 -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

3,704,508,432.33 3,688,053,428.60 0.45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218,076,067.08 -610,236,076.01 64.26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222,388,068.99 1,369,161,727.84 -10.72

归属于上市公司

15,948,191.88 31,958,330.91 -50.1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1,181,167.77 26,567,211.32 -57.91

常性损益的净利

加权平均净资产

0.43 0.9 减少 0.47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138 0.0277 -50.18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138 0.0277 -50.18

(元/股)

3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1,118.7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1,545,899.52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主要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723,041.10

本理财产品收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4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288,359.59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9.00

所得税影响额 -841,295.85

合计 4,767,024.11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9,31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股东名称(全称) 比例(%) 条件股份数 股份 股东性质

数量 数量

量 状态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

729,120,356 63.13 728,070,176 无 / 国有法人

限公司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 境内非国

75,000,000 6.49 37,500,000 无 /

金(有限合伙) 有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32,654,762 2.83 0 无 / 国有法人

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22,119,882 1.92 21,929,824 无 / 国有法人

会转持二户

境内自然

高勇 20,199,900 1.75 0 无 /

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 18,929,825 1.64 0 无 / 国有法人

天津邦泰股权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

12,000,000 1.04 0 无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境内自然

王天森 12,000,000 1.04 0 质押 12,0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9,997,800 0.87 0 无 / 国有法人

责任公司

新余泰润投资管理有限 境内非国

8,392,000 0.73 0 无 /

公司 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7,500,000

5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2,654,762 人民币普通股 32,654,762

高勇 20,199,900 人民币普通股 20,199,900

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 18,929,825 人民币普通股 18,929,825

天津邦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

王天森 1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997,800 人民币普通股 9,997,800

新余泰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3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8,392,000

北京舍尔投资有限公司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茂名市鑫兴顺贸易有限公司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王天森系天津邦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普通合伙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比例(%) 说明

主 要原 因系 公司 应收

应收票据 370,305,378.63 596,100,277.39 -37.88 票 据背 书转 付及 到期

托收所致。

主 要原 因系 期初 跨期

应收利息 623,424.66 5,863,232.88 -89.37 理 财产 品计 提收 益收

回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154,399.50 363,937.55 -57.58 主要原因系摊销所致。

主 要原 因系 本期 缴纳

应交税费 21,643,982.55 45,160,022.15 -52.07

年初应交税费所致。

3.1.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说明

主要原因系本期建安收入占比

营业税金

5,536,300.33 3,837,392.64 44.27 较高,以及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及附加

减少所致。

6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主要原因系本期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收益 3,723,041.10 1,782,000.00 108.92 购买保本理财额度和期限增长

所致。

营业外收 主要原因系本期政府补助减少

1,899,568.17 4,563,614.05 -58.38

入 所致。

主要原因系公司带息负债额度

财务费用 6,354,764.23 16,829,317.88 -62.24

减少和利率降低所致。

营业外支 主要原因为本期固定资产报废

14,190.31 955.70 1384.81

出 损失所致。

所得税费

2,946,044.54 5,572,432.02 -47.13 主要原因系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归属于母 主要原因系本年延续了去年的

公司所有 经济增长放缓行情,以及受季节

15,948,191.88 31,958,330.91 -50.10

者的净利 和节假日影响,导致本期收入和

润 利润有所下降所致。

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河

少数股东

535,664.79 107,717.39 397.29 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利润

损益

同比增加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说明

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了

销售商品、提

应收账款的清理和催

供劳务收到的 662,644,454.88 383,103,388.28 72.97

收,使得本年的现金回

现金

款情况有所改善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 主要原因系出口退税减

1,029,294.65 5,736,768.63 -82.06

还 少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 主要原因系缴纳期初应

70,122,400.81 22,133,231.36 216.82

费 交税费所致。

主要原因系闲置募集资

收回投资收到

680,000,000.00 金购买得短期保本理财

的现金

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主要原因系收到闲置募

取得投资收益

8,962,849.32 集资金购买的短期保本

收到的现金

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处置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

主要原因系零星固定资

和其他长期资 9,700.00 450.00 2055.56

产处置所致。

产收回的现金

净额

7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购建固定资 主要原因系上期全资子

产、无形资产 公司曹妃甸重工支付购

4,662,811.35 65,100,554.44 -92.84

和其他长期资 买海上风电作业平台尾

产支付的现金 款所致。

主要原因系闲置募集资

投资支付的现

550,000,000.00 180,000,000.00 205.56 金滚动购买短期保本理

财产品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 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借

332,000,000.00 142,512,500.00 132.96

的现金 款所致。

主要原因系本期初带息

分配股利、利

负债余额较上年同期减

润或偿付利息 6,742,611.97 14,201,085.39 -52.52

少和利率可比较低所

支付的现金

致。

汇率变动对现 主要原因系本期外币性

金及现金等价 -132,935.48 -501,894.90 73.51 货币余额减少和汇率变

物的影响 动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 如未能

否 及时履 如未能

是否

有 行应说 及时履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 及时

承诺方 履 明未完 行应说

背景 类型 内容 及期限 严格

行 成履行 明下一

履行

期 的具体 步计划

限 原因

华电重工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

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

与首 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

承诺时间:

次公 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2014 年 3 月

开发 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其他 华电重工 17 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 行的全部新股:(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

承诺期限:

关的 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本公司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上述

长期有效

承诺 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

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本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

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

按照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9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3、若《招股说明书》所

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

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

方式或金额确定。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措施,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承诺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

行赔偿。

华电重工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若公司控股股东未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履行公告的义务,则本公

司董事会应在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20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

体股份回购计划,并披露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 承诺时间:

与首 等信息。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2014 年 1 月

次公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4 日

开发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的 120 个交易日内, 承诺期限:

其他 华电重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 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以不低于 2,000 万元的自有资 2014 年 12

关的 金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月 11 日至

承诺 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 2017 年 12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若本公司未按照稳定股价预 月 10 日

案公告其回购计划,或本公司未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回购计划履行相应

措施,则本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刊物上公开说明未按照

承诺采取相应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与首 华电工程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承诺时间:

股份 华电工程

次公 一、自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 2014 年 1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限售 (华电科工)

开发 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24 日

10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行相 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票,也不由发 承诺期限:

关的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二、对于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所持的发行人股票, 2014 年 12

承诺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第 1 至第 24 个月内,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的 月 11 日至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锁定期满后的第 25 至第 36 个月内,通过证 2020 年 12

券交易所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减持方式包 月 10 日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本公司

将在减持前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三、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应在不违

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于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上述违规减持

的股票,且自减持之日起自动延长本公司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

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因未履行承诺

给发行人或者其他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华电工程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

与首 诺:

承诺时间:

次公 一、本公司为华电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

2014 年 3 月

开发 华电工程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

其他 17 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 (华电科工) 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承诺期限:

关的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华电重工是否符合法律规

长期有效

承诺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

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三、若因本公司为华电重工制作、出具

11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首次公开发行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

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华电重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本公司在收到该等

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二)

本公司将积极与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

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三)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

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措施,则本公

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承诺措施

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照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为止。

华电工程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自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当

将增持华电重工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华电重工,由华电重工进行公

告,并披露本公司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本 承诺时间:

与首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的 120 个交 2014 年 1 月

次公 易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 3,000 万元的 24 日

开发 华电工程 自有资金增持华电重工社会公众股份,连续 12 个月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承诺期限:

其他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 (华电科工) 华电重工股份总数的 2%,增持计划实施中及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 2014 年 12

关的 本公司所持有华电重工的全部股份,增持后华电重工的股权分布应当符 月 11 日至

承诺 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2017 年 12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若本公司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通 月 10 日

过华电重工公告增持计划,则华电重工有权自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

件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届满后,对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同时本

公司持有华电重工的全部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照承诺采取相应

12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若本公司未按照股价稳定方案公告履行相应措

施,则华电重工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的 120 个交易日届满后,

对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同本公司持有华电重工的全部股份不得

转让,直至本公司按照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为止。

华电工程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2 年:华电工程作为华电重工的控股股东,已通过重组,将与重工业

务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业务投入华电重工,华电工程保留的业务与华电

重工业务不存在竞争;截至该承诺函签署日,华电工程及华电工程控制

的企业没有从事与华电重工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以避免与华电重工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华电工程及华 承诺时间:

与首

电工程控制的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直接从事、直接控股或间 2012 年 1 月

次公

解决 接控制的方式参与与华电重工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 4 日、2014

开发 华电工程

同业 务或活动。如华电重工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今后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 年 1 月 24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 (华电科工)

竞争 华电工程及华电工程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华电重工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日

关的

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上述承诺在华电重工发行的股票于上海证 承诺期限:

承诺

券交易所上市且华电工程持有华电重工 5%以上股份期间持续有效。如有 长期有效

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华电工程愿承担由此给华电重工造成的

一切损失。2014 年:作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已

向发行人出具《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本公司同时承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首 华电工程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时间:

次公 2012 年:华电工程将尽力减少华电工程及华电工程所实际控制企业与华 2012 年 1 月

解决

开发 华电工程 电重工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来往或交易均应严格 4 日、2014

关联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 (华电科工)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按照公 年 1 月 24

交易

关的 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法,并按规定履行 日

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华电工程及华电工程所实际控制企业与华电重工之间就 承诺期限:

13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华电重工为其自 长期有效

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华

电工程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章及华电重工《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

办法》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华电重

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014 年:作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

股东,本公司已向发行人出具《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函》。本公司同时承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

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时间:

与首 2012 年 2 月

次公 华电集团关于锁定股份的承诺: 10 日

开发 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承诺期限:

华电集团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 限售 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2014 年 12

关的 其持有的股份。 月 11 日至

承诺 2017 年 12

月 10 日

华电集团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

诺:

与首

一、本公司为华电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 承诺时间:

次公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 2014 年 3 月

开发

其他 华电集团 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17 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华电重工是否符合法律规 承诺期限:

关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 长期有效

承诺

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三、若因本公司为华电重工制作、出具

的首次公开发行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14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

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华电重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

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二)本公

司将积极与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

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三)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

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

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措施,则本公司将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承诺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华电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2 年:华电集团作为华电重工的实际控制人,目前没有且将来也不会

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

承诺时间:

与首 经营或通过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与

2012 年 1 月

次公 华电重工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上述承诺

解决 4 日、2014

开发 在华电重工发行的股票于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华电集团为华电重工实

同业 华电集团 年 1 月 24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 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华电集团

竞争 日

关的 愿承担由此给华电重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承诺期限:

承诺 2014 年:作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已向发行人

长期有效

出具《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本公

司同时承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首 华电集团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时间:

次公 解决 2012 年:华电集团将尽力减少华电集团及华电集团所实际控制企业与华 2012 年 1 月

开发 关联 华电集团 电重工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来往均应严格遵守有 4 日、2014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 交易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按照公平、公 年 1 月 24

关的 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日

15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承诺 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华电集团及华电集团所实际控制企业与华 承诺期限:

电重工之间就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华 长期有效

电重工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

来或交易。华电集团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华电重工《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敦促中国华电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

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华电重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2014 年:作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已向

发行人出具《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本公司同时承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绵阳基金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自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

承诺日期:

回购该部分股票。在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有意向通过

与首 2014 年 1 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本企业减持

次公 24 日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减持方式包括但不

开发 股份 承诺期限:

绵阳基金 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价格按二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 限售 2014 年 12

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企业减持

关的 月 11 日至

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

承诺 2016 年 12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

月 10 日

则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于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上

述违规减持的股票,且自减持之日起自动延长本企业所持发行人全部股

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

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16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因未履行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绵阳基金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2 年: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不直接从事与华电重工及全资、控股子

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控股或间接控

承诺时间:

与首 制业务与华电重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

2012 年 1 月

次公 面构成直接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上述承诺在华电重工

解决 4 日、2014

开发 发行的股票于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绵阳基金作为持有华电重工 5%以上

同业 绵阳基金 年 1 月 24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 股份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绵阳基金违反上述承诺,则绵阳基金愿承

竞争 日

关的 担由此给华电重工造成的一切损失。2014 年:作为持有华电重工股份有

承诺期限:

承诺 限公司的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企业已向发行人出具《减少和规范关联

长期有效

交易承诺函》、《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本企业同时承诺:因未履行

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绵阳基金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2012 年:绵阳基金将尽力减少绵阳基金及绵阳基金所实际控制企业与华

电重工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来往或交易均应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按照公平、 承诺时间:

与首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在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公允定价,并按规 2012 年 1 月

次公

解决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绵阳基金及绵阳基金所实际控制企业与华电重工 4 日、2014

开发

关联 绵阳基金 就相互间关联交易事务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 年 1 月 24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

交易 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绵 日

关的

阳基金保证不损害华电重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014 年:作为持有 承诺期限:

承诺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企业已向发行人出具《减 长期有效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本企业同时承

诺: 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7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华电重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本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

孙青松、杨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若因本人为发行人制作、出具

勇、彭刚平、 的首次公开发行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王汝贵、戴启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按照如下方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波、李国山、 (一)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

与首

郑晓明、马春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承诺时间:

次公

元、陈磊、许 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 2014 年 8 月

开发

其他 建良、侯佳 损失的相关工作。(二)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 4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

伟、王天森、 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经协商确定的方式或其它法定 承诺期限:

关的

马耀芳、田 形式进行赔偿。三、本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 长期有效

承诺

祺、闫平、侯 全部新股。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措施,则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旭华、韦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

勋、刘天军、 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

许强 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发行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上

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华电重工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承诺时间:

孙青松、彭刚

与首 1、如公司董事会未如期公告股份回购计划,或股份回购计划未能通过公 2014 年 7 月

平、王汝贵、

次公 司股东大会的,则本人应在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 30 个交 29 日

许全坤、李国

开发 易日内或股份回购计划未能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 承诺期限:

其他 山、闫平、侯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 通过公司发布无条件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本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 2014 年 12

旭华、韦公

关的 的规定,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的 60 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 个 月 11 日至

勋、刘天军、

承诺 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应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 2017 年 12

郭树旺、许强

日起 60+N 个交易日内),无条件增持公司股票。本人累计增持金额不低 月 10 日

18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于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2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增持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2、若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本人增持公司股票,且本

人未能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履行相应的措施,则本人不得要求增加

薪资和津贴,直至本人按照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

说明:

1、根据《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41),自公告披露之日 2015 年 7 月 1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若华电重工股票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 30%,且华电重工股票价格低于本预案公告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最低收盘价格 12.44 元/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电科工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 3,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增持华电重工社会公众股份,连续 12

个月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华电重工股份总数的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不出售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华电科工先后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9 月 15 日两次

增持公司股票,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2015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6 年 2 月 29 日收到李国山先生的书面辞职函,李国山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2016 年 3 月 10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聘闫平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李国山先生、闫平先生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所作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已于报告期内履行完毕。

3、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没有前述承诺及稳定股价预案外的其他承诺。

19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青松

日期 2016 年 4 月 20 日

20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76,269,105.94 794,910,982.5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70,305,378.63 596,100,277.39

应收账款 2,239,734,557.92 1,961,563,434.46

预付款项 291,567,461.24 309,414,906.6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623,424.66 5,863,232.88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1,690,879.01 64,509,209.2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784,943,671.24 2,616,513,163.5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68,127,455.78 607,816,155.90

流动资产合计 6,903,261,934.42 6,956,691,362.5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998,972,045.08 1,014,269,231.58

在建工程 48,052,027.27 44,851,132.6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21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14,070,468.85 316,203,992.9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54,399.50 363,937.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791,595.25 23,791,595.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85,040,535.95 1,399,479,889.94

资产总计 8,288,302,470.37 8,356,171,252.5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8,000,000.00 164,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93,909,969.10 462,097,596.71

应付账款 2,841,301,247.13 2,735,308,006.26

预收款项 586,520,992.68 757,348,295.2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6,332,785.96 7,183,500.70

应交税费 21,643,982.55 45,160,022.1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3,886,990.35 71,844,497.8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2,000,000.00 54,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213,595,967.77 4,296,941,918.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10,000,000.00 31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2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4,091,696.01 35,605,195.5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4,091,696.01 345,605,195.53

负债合计 4,557,687,663.78 4,642,547,114.4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55,000,000.00 1,15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220,083,800.42 1,220,083,800.4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6,665,914.65 16,159,102.80

盈余公积 133,957,022.07 133,957,022.0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178,801,695.19 1,162,853,503.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704,508,432.33 3,688,053,428.60

少数股东权益 26,106,374.26 25,570,709.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30,614,806.59 3,713,624,138.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288,302,470.37 8,356,171,252.51

法定代表人:孙青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汝贵、财务总监许强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12,344,180.39 596,243,188.5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61,505,855.70 494,223,697.39

应收账款 2,060,727,826.24 1,815,360,549.82

预付款项 318,193,661.99 317,349,843.94

应收利息 623,424.66 5,863,232.88

应收股利

23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其他应收款 361,741,823.15 357,651,970.73

存货 2,335,401,996.90 2,172,329,998.8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97,795,184.30 698,052,142.02

流动资产合计 6,548,333,953.33 6,457,074,624.2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36,385,720.62 736,385,720.6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5,258,048.61 15,992,411.15

在建工程 32,761,359.34 32,761,359.3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0,558,733.43 10,503,353.1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54,399.50 363,937.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703,573.59 17,703,573.5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812,821,835.09 813,710,355.44

资产总计 7,361,155,788.42 7,270,784,979.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91,463,469.10 386,722,577.48

应付账款 2,717,587,516.96 2,497,594,678.28

预收款项 552,516,902.68 720,623,166.90

应付职工薪酬 5,029,781.12 5,842,858.64

应交税费 15,564,289.15 36,747,854.3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00,619,697.29 49,908,801.7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4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流动负债合计 3,782,781,656.30 3,697,439,937.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3,782,781,656.30 3,697,439,937.4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55,000,000.00 1,15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225,201,043.36 1,225,201,043.3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6,901,591.14 7,106,960.51

盈余公积 133,957,022.07 133,957,022.07

未分配利润 1,057,314,475.55 1,052,080,016.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78,374,132.12 3,573,345,042.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361,155,788.42 7,270,784,979.64

法定代表人:孙青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汝贵、财务总监许强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萍

合并利润表

2016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222,388,068.99 1,369,161,727.84

其中:营业收入 1,222,388,068.99 1,369,161,727.8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5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营业总成本 1,208,566,586.74 1,337,867,905.87

其中:营业成本 1,060,436,939.38 1,185,989,339.5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536,300.33 3,837,392.64

销售费用 9,515,284.54 8,653,237.78

管理费用 126,723,298.26 122,558,618.06

财务费用 6,354,764.23 16,829,317.88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23,041.10 1,782,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544,523.35 33,075,821.97

加:营业外收入 1,899,568.17 4,563,614.0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4,190.31 955.7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429,901.21 37,638,480.32

减:所得税费用 2,946,044.54 5,572,432.0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483,856.67 32,066,048.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948,191.88 31,958,330.91

少数股东损益 535,664.79 107,717.3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26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483,856.67 32,066,048.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5,948,191.88 31,958,330.9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35,664.79 107,717.3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38 0.027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38 0.027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孙青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汝贵、财务总监许强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萍

母公司利润表

2016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109,433,049.36 1,269,602,874.92

减:营业成本 987,919,038.47 1,130,858,613.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4,754,673.54 3,291,486.46

销售费用 6,989,575.41 6,559,866.64

管理费用 109,069,236.56 101,400,977.72

财务费用 -1,419,280.99 3,445,822.99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23,041.10 1,782,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842,847.47 25,828,107.76

加:营业外收入 353,138.65 2,994,5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4,190.31 592.1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7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181,795.81 28,822,015.62

减:所得税费用 947,336.49 4,200,108.6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34,459.32 24,621,906.9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234,459.32 24,621,906.9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5 0.021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5 0.0213

法定代表人:孙青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汝贵、财务总监许强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62,644,454.88 383,103,388.2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8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29,294.65 5,736,768.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242,049.15 30,627,486.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9,915,798.68 419,467,642.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1,031,597.18 795,354,121.1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8,668,024.12 118,313,546.81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122,400.81 22,133,231.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8,169,843.65 93,902,819.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7,991,865.76 1,029,703,718.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076,067.08 -610,236,076.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8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962,849.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9,700.00 45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8,972,549.32 4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4,662,811.35 65,100,554.44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50,000,000.00 18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4,662,811.35 245,100,554.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309,737.97 -245,100,104.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4,000,000.00 359,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4,000,000.00 359,000,000.00

29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32,000,000.00 142,512,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742,611.97 14,201,085.3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8,742,611.97 157,963,585.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742,611.97 201,036,414.6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2,935.48 -501,894.9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641,876.56 -654,801,660.7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4,910,982.50 1,940,936,412.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6,269,105.94 1,286,134,751.69

法定代表人:孙青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汝贵、财务总监许强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01,679,351.87 338,715,674.6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29,294.65 5,736,768.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66,752.65 28,481,344.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8,075,399.17 372,933,788.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7,210,925.03 752,849,526.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8,171,565.62 89,410,045.41

支付的各项税费 56,064,485.25 13,455,548.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545,903.89 104,509,601.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8,992,879.79 960,224,722.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917,480.62 -587,290,934.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8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962,849.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9,50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8,972,349.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197,225.77 2,204,636.30

产支付的现金

30 / 3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投资支付的现金 580,000,000.00 18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1,197,225.77 182,204,636.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775,123.55 -182,204,636.3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00 1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23,715.64 1,707,890.2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0,623,715.64 102,957,890.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3,715.64 197,042,109.7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2,935.48 -501,894.9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100,991.81 -572,955,355.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6,243,188.58 1,779,803,350.3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12,344,180.39 1,206,847,994.38

法定代表人:孙青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汝贵、财务总监许强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萍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31 / 31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电重工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