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履职,了解公司的日常运营情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事项及其履行程
序的合法、合规性。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2015 年第一季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01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5、201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列席董事会
会议,参加所有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认为 2015 年度:
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会议形成的决议要求,切实履行各项决议,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尽职尽责,能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真实、准
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
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完全一致,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财
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逾期归还,截止 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 9,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
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
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除此之外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备注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46,263,638.47 ①
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 2,257,195.74 ②
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 100,000,000.00 ③
本年度使用金额 234,979,596.93 ④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3,541,237.28 ⑤=①+②+③-④
(四)公司对外担保以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对外担保: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华峰重庆氨
纶有限公司合计提供最高限额 19888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保证合同实际取得借款金额为 12188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
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没有发现公司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权益
和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
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
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
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状况。
新的一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
政策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和高级
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