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氨纶: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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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峰

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氨纶”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华峰氨纶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38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峰氨

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9.16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9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63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908,3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39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项目总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额

(万元)

(万元)

1 年产 60,000 吨差别化氨纶项目 重庆氨纶 201,194.66 10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4,987,235.01元,用于年产60,000吨差别化氨纶项

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541,237.28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华峰氨纶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制度。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已与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

安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账号为:1203281029000166082。

公司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重庆氨纶”)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开设了募集资

金的存储专户,账号为:50001313600050225103。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华峰重庆氨纶 50001313600050225103 13,541,237.28

司涪陵分行

合 计 13,541,237.28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

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

年1月19日,公司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7月19日。因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逾期归还,2015

年8月19日归还2,000万元,2015年8月21日归还7,000万元,截止2015年8月21日,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

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至2015年12月31

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1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

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峰氨纶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391】号)。报告认

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持续督导期间内,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

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峰氨纶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在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

位后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本保荐机构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

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2015 年 1 月

19 日,公司使用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9 日至 2015 年 7 月 19 日。因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逾期归还,2015

年 8 月 19 日归还 2,000 万元,2015 年 8 月 21 日归还 7,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9,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除此之

外保荐机构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峰氨纶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本保荐机构对华峰

氨纶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冒友华 葛绍政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9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0,837.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272.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89,482.8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本年度实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的效益(注 发生重大变化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3)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60,000 吨差别化氨纶项目 否 100,000.00 90,837.00 23,272.24 89,482.88 98.51% 注2 7,092.71 注3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0,000.00 90,837.00 23,272.24 89,482.8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见三、(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见三、(五)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建设完成。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见三、(八)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实际募集到的资金净额为 90,837.00 万元。

注 2:项目分两期实施,每期 3 万吨,第一期实施时间 2013 年 9 月-2014 年 12 月,第二期实施时间 2015 年 2 月-2016 年 8 月,两期工程全部完工共需 36 个月。

注 3:项目分两期实施,每期 3 万吨,公司未承诺每期可实现的预计效益。第一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税后净利润 7,092.71 万元。

注 4:2015 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234,979,596.93 元,手续费后利息收入 2,257,195.74 元,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后使用金额 232,722,401.1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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