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李晓龙)
作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了报告期内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2014 年 12 月 29 日,本人因所任职单位的组织要求向公司申请辞去独立董
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本人辞职申请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正式生效。现就本人
201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2015 年公司共计召
开 2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2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
缺席的情况;因个人原因委托楼珊珊女士出席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
述职,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提前向会议召
集人请假。
本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也积极地
给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任职期间的公司经营活动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对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后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发表了
独立意见。
1、 2015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补选公司独立
董 事 候选人、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
(2014-2016)》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战略委员会委员。201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
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本人任职期间
任职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2015 年度,在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独
立董事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
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015 年度,在本人担任第二届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
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参与公司战略等
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
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 2015 年度任
期期间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
查询,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
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表达了相关意见。
2、 本人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
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 本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深交所颁发的有关法
律法规等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培养保护中小股东
权益的意识。
五、 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1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发生如下情况: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15 年度在本人
任职期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发生。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晓龙
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