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移动: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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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移动”)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

收购东方梦幻全体股东持有的东方梦幻 100%股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现对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 11,790 万元购买周杰

先生和贾明女士持有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达科技”)

45.3462%的股份,收购完成后,公司向赛达科技增资 3000 万元,其中 115.3846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884.615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后公司将持有赛达科

技 51%的股份。

2015 年 4 月 13 日,赛达科技取得了由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

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和增资协议的议案》,公司以现金

方式购买伯儒文化所持恒盛通 1,701 万元出资额(即恒盛通增资前 33.35%股权);

以现金方式购买国元普瑞所持恒盛通 51 万元出资额(即恒盛通增资前 1%股权);

以现金方式购买刘洋所持恒盛通 849 万元出资额(即恒盛通增资前 16.65%股权);

采用现金方式对恒盛通增资 5,049 万元;伯儒文化采用现金方式对恒盛通增资

4,851 万元。增资完成后,恒信移动持有恒盛通 51%的股权。

2016 年 1 月,考虑到在金融领域的长远布局,公司决定以全资子公司北京

恒信仪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伯儒文化 100%股权以间接持股恒盛通。鉴于此,

恒信仪和与朝阳市硕恒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恒信仪和使用自

有资金 3899 万元购买硕恒实业持有的伯儒文化 100%股权,由于伯儒文化原持有

恒盛通 49%股权,恒信仪和完成该次股权收购后间接持有恒盛通 49%股权,加

上公司原持有的恒盛通 51%股权,该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恒盛通 100%股权。

2016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与伯儒文化对恒盛通进行同比

例增资,共同出资认缴恒盛通拟新增的 9,900 万元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 9,900

万元由双方合计以人民币 9,900 万元认缴,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5,049 万元认缴

恒盛通新增的 5,049 万元注册资本;伯儒文化出资人民币 4,851 万元认缴恒盛通

新增的 4,851 万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盛通注册资本将由 5,100 万元增加至 15,000 万元。

截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恒盛通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三)The Virtual Reality Company (VRC)

2016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参股美国 The Virtual Reality Company(VRC)的议案》,公司与 The Virtual

RealityCompany 签署了普通股收购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2270 万美元购买 VRC

部分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 VRC 第一大股东。

本次交易尚需外汇管理部门和商务管理部门的审批,存在行政审批风险。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的上述资产交易,属于上市公司业务正常发展需要,与

本次交易不存在相关关系,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除上述交易外,恒信移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

出售资产的情况。

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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