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移动”)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
收购东方梦幻全体股东持有的东方梦幻 100%股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现对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 11,790 万元购买周杰
先生和贾明女士持有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达科技”)
45.3462%的股份,收购完成后,公司向赛达科技增资 3000 万元,其中 115.3846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884.615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后公司将持有赛达科
技 51%的股份。
2015 年 4 月 13 日,赛达科技取得了由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
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和增资协议的议案》,公司以现金
方式购买伯儒文化所持恒盛通 1,701 万元出资额(即恒盛通增资前 33.35%股权);
以现金方式购买国元普瑞所持恒盛通 51 万元出资额(即恒盛通增资前 1%股权);
以现金方式购买刘洋所持恒盛通 849 万元出资额(即恒盛通增资前 16.65%股权);
采用现金方式对恒盛通增资 5,049 万元;伯儒文化采用现金方式对恒盛通增资
4,851 万元。增资完成后,恒信移动持有恒盛通 51%的股权。
2016 年 1 月,考虑到在金融领域的长远布局,公司决定以全资子公司北京
恒信仪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伯儒文化 100%股权以间接持股恒盛通。鉴于此,
恒信仪和与朝阳市硕恒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恒信仪和使用自
有资金 3899 万元购买硕恒实业持有的伯儒文化 100%股权,由于伯儒文化原持有
恒盛通 49%股权,恒信仪和完成该次股权收购后间接持有恒盛通 49%股权,加
上公司原持有的恒盛通 51%股权,该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恒盛通 100%股权。
2016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与伯儒文化对恒盛通进行同比
例增资,共同出资认缴恒盛通拟新增的 9,900 万元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 9,900
万元由双方合计以人民币 9,900 万元认缴,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5,049 万元认缴
恒盛通新增的 5,049 万元注册资本;伯儒文化出资人民币 4,851 万元认缴恒盛通
新增的 4,851 万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盛通注册资本将由 5,100 万元增加至 15,000 万元。
截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恒盛通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三)The Virtual Reality Company (VRC)
2016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参股美国 The Virtual Reality Company(VRC)的议案》,公司与 The Virtual
RealityCompany 签署了普通股收购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2270 万美元购买 VRC
部分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 VRC 第一大股东。
本次交易尚需外汇管理部门和商务管理部门的审批,存在行政审批风险。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的上述资产交易,属于上市公司业务正常发展需要,与
本次交易不存在相关关系,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除上述交易外,恒信移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
出售资产的情况。
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