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6-016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陶永诚先
生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 陶永诚先生
因个人方面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的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由于陶永诚先生的辞职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
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
需补选 1 名独立董事,在补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陶永诚先生仍需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周伟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周伟良 先生简历附后),经公司 第五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
意,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
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本次补
选的独立董事将正式履职,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周伟良先生简历
周伟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中国人民公安
大学法学硕士。自参加工作以来,1991 年 7 月至 1995 年 3 月期间,在浙
江水利水电学院(原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任教师;1995 年 4 月至 2002
年 8 月,在浙东海外贸易公司任业务经理;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4 月期
间在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8 年至今,在北京康达(杭州)律师
事务所担任律师。
周伟良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 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 板股票规范运作指引》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