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6-015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坏账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坏账核销的概况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坏账损
失的议案》。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依据国家
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拟核销 2015 年度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三项共计 1,440,617.80 元。
核销资产形成原因和催收情况如下:
1.应收 AGX.CORP 的款项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单位尚欠公司 115,393.16 美元,折人民
币 738,204.66 元,为 2008 年及之前发生的应收未收货款金额,账龄已超
过 7 年,该客户 2009 年进入庭外破产程序,虽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催讨收回部分账款,并获得保险赔款 18,104.70 美元,但余下的 115,393.16
美元,客户一直未予支付,已无法收回。
2.应收宝生制衣(青岛)有限公司的款项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单位尚欠公司 534,498.29 元,系 2007 年
及之前发生的应收未收金额,账龄已超 8 年,客户已关停,现已无法联系
上该单位,已无法收回。
3.应收 F.S.FEHRERAULOMOLIVEGMBH 的款项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单位尚欠公司 24,840.21 欧元,折人民币
167,914.85 元,分别为 2008 年 1 月和 2 月发生的两笔 15,789.85 欧元、
12,242.70 欧元的应收未收货款金额,账龄已超 7 年,客户一直以质量问题
为由未予支付,多次催讨未有结果,已无法收回。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欠款共计 1,440,617.80 元,在 2015 年之前已全额计提了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本
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拟核销应收账款坏账 共计1,440,617.80元,
在2015年之前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账款均为历史积存,经公司全力
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本次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
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
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