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8 证券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2016-020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4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 815 号高阳商务中心底楼多功能
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65,761,3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5.112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申先生主持。本次大会采
1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唐钧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本次大会;其他高管列席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65,673,916 99.9918 87,400 0.0082 23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2
A股 1,065,673,916 99.9918 87,400 0.0082 23 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65,673,916 99.9918 87,400 0.0082 23 0.00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65,671,916 99.9916 87,400 0.0082 2,023 0.0002
5、 议案名称: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以截至 2016 年 1 月 22 日的总股本 1,418,894,5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 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 53,917,992.22 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 1,746,001,214.22 元结转下一年度。
审议结果:通过
3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65,673,916 99.9918 87,400 0.0082 23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2015 年度审计
费用支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65,671,916 99.9916 87,400 0.0082 2,023 0.0002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65,671,916 99.9916 87,400 0.0082 2,023 0.0002
4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海实业养老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21,870,647 99.9597 87,400 0.0394 2,023 0.000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上实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上实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上实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上海
上实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上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
股份数量合计 843,801,269 股。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陆申先生、徐有利先生、唐钧先生、阳建伟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9.01 关于选举陆申先生为公司第七 1,020,509,560 95.7540 是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2 关于选举徐有利先生为公司第 1,020,509,560 95.7540 是
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3 关于选举唐钧先生为公司第七 1,020,509,560 95.7540 是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4 关于选举阳建伟先生为公司第 1,020,509,560 95.7540 是
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曹惠民先生、张永岳先生、夏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10.01 关于选举曹惠民先生为公司第 1,020,509,560 95.7540 是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2 关于选举张永岳先生为公司第 1,020,509,560 95.7540 是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3 关于选举夏凌先生为公司第七 1,020,509,560 95.7540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刘显奇先生、杨殷龙先生、陈一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以
上三名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唐忆湘女士、桂林先生共同组成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 否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11.01 关于选举刘显奇先生为公司第 1,020,509,560 95.7540 是
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02 关于选举杨殷龙先生为公司第 1,020,509,560 95.7540 是
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03 关于选举陈一英女士为公司第 1,020,509,560 95.7540 是
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
普通股股东 775,550,57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持 股 1%-5%
普通股股东 267,273,70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以下
普通股股东 22,849,640 99.6189 87,400 0.3810 23 0.0001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
通股股东 232,778 98.7599 2,900 1.2304 23 0.0097
市值 50 万以
上普通股股
东 22,616,862 99.6278 84,500 0.3722 0 0.0000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5 公 司 2015 221,771,447 99.9606 87,400 0.0394 23 0.0000
年度利润
分配的议
案
7 关 于 修 订 221,769,447 99.9597 87,400 0.0394 2,023 0.0009
《公司章
程》部分条
款的议案
8 关 于 公 司 221,769,447 99.9597 87,400 0.0394 2,023 0.0009
全资子公
司为上海
实业养老
发展有限
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
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9.01 关 于 选 举 176,607,091 79.6033
陆申先生
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
会董事的
议案
9.02 关 于 选 举 176,607,091 79.6033
徐有利先
7
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
的议案
9.03 关 于 选 举 176,607,091 79.6033
唐钧先生
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
会董事的
议案
9.04 关 于 选 举 176,607,091 79.6033
阳建伟先
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
的议案
10.01 关 于 选 举 176,607,091 79.6033
曹惠民先
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
案
10.02 关 于 选 举 176,607,091 79.6033
张永岳先
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
案
10.03 关 于 选 举 176,607,091 79.6033
夏凌先生
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第 7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他
8
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朱玉婷、张杨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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