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和《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有2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和《审计
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2015年3月15日,审阅公司财务部提交的财务报表,通过询问公司有关高管
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并查询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
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
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
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5年3月23日,审阅公司财务部出具提交的、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
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与年审会计师就2014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
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重点就会计报表中重大变动项目的原因
听取了会计师的分析。同时审计委员会召开年度例会,再次审核了会计师出具的
基本成稿的财务会计报告。
2015年8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半年度会议,就201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
况,资产变化分析,财务状况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年审工作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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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从事
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
委托的各项工作。天健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
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编制的年报审计计划,与天健商定了公司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并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
的沟通。审计期间,天健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企业遵守
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审计委员会对管
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德司达等情况积极
与天健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天健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
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二)审阅审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提交的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如下意见:
天健在审计过程中遵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有关要求,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全面履行了其审计责任。公司
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并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经
天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
求是、客观公正的;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此审计委员会
同意将该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报董事会审核。
(三)指导内部审计,审阅内控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
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15年度,公司完善
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内部审计部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
作,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
2014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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