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 2016-18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以传
真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 人,实际参
会董事 4 人。独立董事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一年
期人民币 3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二〇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
贷款额度及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 2015 年度
向金融机构贷款在净新增贷款总额 16 亿元额度内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有效期
至 2016 年 4 月 24 日。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
金钰)因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拟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四川信托)申请人民
币 3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12 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与四川信托拟签订的合同,四川信托(贷款人)为
信托计划“四川信托-渝创 2 号集合资金信托”的受托人,四川信托拟在信托计
划成立后,以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向深圳东方金钰发放贷款。贷款人系根据信托
计划全体委托人的指定向深圳东方金钰发放信托贷款,贷款人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不违反其在信托计划项下根据《信托合同》负有的任何义务。
贷款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3 亿元
2、借款期限:12 个月
3、借款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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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结息方式:季结
6、担保方式:
①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②深圳东方金钰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③赵宁个人拟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④赵美英个人拟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四川信托申请 1 年期人民
币 3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深圳东
方金钰申请 1 年期人民币 3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6-19)。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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