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031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书面方式
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三)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
复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
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
阅;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
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
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78,511,590.2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851,159.03 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6,776,427.51 元 , 减 去 2014 年 利 润 分 配 (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22,328,053.86 元,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74,426,846.00 元),2015 年
可供分配利润为 50,681,958.88 元。
为回报股东,公司大股东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提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730,103,059 股为基数,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后,公司未
分配利润尚余 6,875,775.34 元,全额结转下一年度。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海延
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至 2017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地执行,出具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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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
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
委托理财等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
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
使用的情况。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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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证的职业准则,较
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职
国际担任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6 年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公司 2016 年预计为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 4.80 亿元额度,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额
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
其他对外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6 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预
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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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